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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

移动版    时间:2018-03-26 20:00

       为做好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海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森林防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森林高火险期为2018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二、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林业用地、林缘地带100米范围内均划定为森林防火区。其中高铁、高速公路(琼海段)两侧500米,迎宾路两侧1公里,文山路两侧500米,博鳌镇龙潭岭、大岭、金牛岭,中原镇塔岭、大岭、迈岭、石头排岭、排岭,嘉积镇白石岭,长坡镇多异岭,石壁镇南牛岭以及牛路岭地区等区域划定为我市森林高火险区。

       三、森林高火险期间,严格控制火源,严禁销售、燃放孔明灯,禁止在森林高火险区内吸烟、野炊、烧荒、烧秸秆、焚烧垃圾、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使用明火照明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四、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将于2018年4月8日至4月11日召开,论坛年会期间将实行更加严格的野外用火管制,2018年4月4日至4月11日在嘉积镇、博鳌镇、潭门镇、中原镇等区域范围内禁止祭祀和扫墓活动。

       五、凡违反通告规定用火的单位或人员,将依照《海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依法予以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各镇(区)政府(管委会)、各农(林)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力度,采取得力措施,发动群众按本通告要求开展文明祭扫活动,确保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七、任何人如发现森林火灾,请立即报告当地村委会、各镇(区)政府(管委会)、农(林)场或者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62925531)、火警电话119。

       特此通告。

    

    

    琼海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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