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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长坡镇石龙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移动版    时间:2015-01-21 02: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州市长坡镇石龙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已由 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高发改贸函〔2010〕9号、高发改贸函〔2012〕6、15号 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州市长坡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财政及上级专项资金 ,招标人为 高州市长坡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高州市长坡镇; 建设规模:集污总管长1589米,投资约 250 万元; 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 备:(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三级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没有在建的工程项目 。 (3)经高州市人民检察院核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2 投标单位必须在本项目报名截止前领取茂名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密匙及《茂名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持本企业密匙进行网络投标报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须在2012年 7 月 16  日至2012年 7 月 20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行登录“茂名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持本企业招投标密匙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茂名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报名回执》,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所有签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亲自手签)。

4.2 投标人完成网络投标报名后,在“茂名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4.3 如果投标人自行操作网上报名不成功,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密匙和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 到茂名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由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操作;

5、注意事项

5.1 该项目网上答疑提问截止时间为2012年 7 月 22 日23时45分,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茂名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 ,发布答疑时间为 2012年 7 月  24 日。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投标人须持 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拟委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茂名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茂名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报名回执》 的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开标会议, 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附上封面,封面上标明工程的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原件统一装入文件袋,文件袋上标明投标单位的名称,且与网络报名时的资料一致,投标人必须确保投标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资料不齐全不接收。

5.3 本项目报名费1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400元,投标人须在开标签到时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2  年 8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递交地点: 高州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民营经济报  和 茂名市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8、联系电话:

高州市长坡镇人民政府 13790947615

高州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0668)6697702

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0668)6632833

高州市长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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