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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冈拟将采砂实行政府统一定价销售!

移动版    时间:2018-03-28 08:07

  近日,湖北省黄冈市发布《关于加强黄冈市黄砂经营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全市河道及水库(倒水、举水、巴水干流河道,浠水河下游、蕲水河下游干流河道及白莲河水库等)采砂经营都将进行统一规划管理。

湖北黄冈拟将采砂实行政府统一定价销售!



黄砂经营管理包括:规划、许可、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

规划管理:市管河道及水库的采砂规划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其他中小河流的采砂规划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市水利局备案。

许可管理: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河道采砂许可权限进行分级许可。

生产管理:各采砂站(点)必须严格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确定的地点、范围、开采总量、作业方式和期限进行开采。

运输管理:黄砂运输车辆应取得黄砂销售专用票据,并接受统一稽查。

销售管理:黄砂属国有资源,实行政府统一销售。

黄砂经营管理实行“五统一联”模式:统一规划、统一布点、统一票据、统一价格、统一稽查、联合执法。

统一规划:根据河道分级管理权限由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编制河道采砂规划。

统一布点:根据批准的河道采砂规划,结合本地市场需求统一布置采砂站(点)。

统一票据:全市统一印制黄砂销售专用票据。

统一价格:全市黄砂销售实行统一定价。

统一稽查:对黄砂运输车辆进行统一稽查。

联合执法:由相关部门组建专班对黄砂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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