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将创建4所“海口湿地学校”
形成全民保护湿地氛围
为培养我市中小学生的湿地保护意识,通过“海口湿地学校”创建,把湿地保护教育活动从学校延伸到家庭和社会,通过学校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使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保护湿地的氛围”。
市林业局分管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已在全市中小学校中选取了4所靠近湿地有利条件的学校,已经在着手开展“海口湿地学校”创建活动。争取今年能从“海口湿地学校”中选择1-2所开展活动较好的学校,报送湿地国际—中国办事处评选“湿地学校”,并参加“全国湿地学校”网络活动。“在成功创建湿地学校的基础上积累经验,明年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学校进行推广。”
据了解,“湿地学校”将以湿地文化为特色,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不断提高师生的湿地保护意识和综合素质,为湿地保护事业注入新的活力。
“湿地学校”具有5大基本原则:公益性原则、统筹性原则、可持续原则、普及性原则、多样性原则。同时,“海口湿地学校”通过建立“六个一”,让学生在湿地教室中学习和开展体验活动,让学生在学校和大自然中培育生态文明理念。
打造特色专兼职教师团队
“海口湿地学校”创建是海口市湿地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积极支持。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区要加强“湿地学校”创建的宣传和发动,让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湿地学校”创建的重要意义、创建的方向和具体措施,充分调动积极性,凝聚合力,形成良好开局。
同时,各“湿地学校”要从学校的特色、学校文化、生源特点、依托的湿地特点、历史渊源、教师队伍特点等方面寻找切入点,构建特色课程,形成个性鲜明、独树一帜的教育理念和办学行为,引领全校师生形成湿地保护的实际行动。以特色创建目标为指向,创造有利于教师发展的环境和氛围,鼓励和引导全体教师在掌握湿地知识的基础上形成湿地教育教学特色和风格;同时,积极吸收环保组织和湿地专家的参与,形成一个与学校特色建设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团队。
在创建过程中,要加大督导力度。各区教育局和农林局要把这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进行专项考评,切实调动创建学校的积极性。要定期深入学校指导检查,帮助学校改进和完善推进策略和方法,确保创建实效。
四所湿地学校
海口市丁村小学
五源河学校
琼山第十二小学
演丰中心学校
“六个一”
一间湿地教室
一个校外体验场所(保护区、湿地公园或湿地保护小区)
一支教师队伍
一套校本教材
一处宣传专栏
一个依托的环保组织
创建阶段
第一阶段:启始阶段(2018年3月)
第二阶段:制定创建方案阶段(2018年5月)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6-10月)
第四阶段:迎接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12月)
第五阶段:总结深化阶段(2018年12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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