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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移动版    时间:2015-01-22 10:26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2014—006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9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14 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金建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名,独立董事陈三联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陈扬先生代为出席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修订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 A 股于 2014 年8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认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00,000.00 元增加至人民币400,000,000.00元,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相关要求,公司工商登记机关由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为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14年9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年9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公司相应对原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4年9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0,00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7,548.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8月19日出具的天健验 [2014]16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截至2014年7月31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45,439.9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4] 6251号《关于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37,548.99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临2014-008)。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关于聘任金雪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金雪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金雪泉先生简历

金雪泉 男, 1970 年 2 月出生,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投资发展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兼党委办主任、第四届、五届、六届监事会监事,杭州东皇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兼党委办主任、证券投资部经理。

金雪泉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关于召开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4年9月26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临2014-009)。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日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2014—007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9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新英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0,00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7,548.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8月19日出具的天健验 [2014]16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截至2014年7月31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45,439.9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4] 6251号《关于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37,548.99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有关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4-008号)。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日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2014—008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 37,548.99万元。

● 是否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是。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 67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43元。募集资金总额44,300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4,900万元(承销及保荐费总计5,300万元,已预付400万元),坐扣律师费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9,34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本次发行信息披露费与发行权益证券直接相关新增外部费用1,391.01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548.99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4]16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中金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分别签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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