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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镇污水处理厂厂外收集系统二期工程(一阶段)—西溪涌、世埠涌、乐龙路(龙洲公路~北华路)污水管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移动版    时间:2015-01-22 18:34

龙江镇污水处理厂厂外收集系统二期工程(一阶段)—西溪涌、世埠涌、乐龙路(龙洲公路~北华路)污水管道工程监理(资格预审)

GES-2014072503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江镇污水处理厂厂外收集系统二期工程(一阶段)—西溪涌、世埠涌、乐龙路(龙洲公路~北华路)污水管道工程监理已由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顺规资(2013)28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南鑫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171.36(万元),工期:监理人对本项目的监理工作由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并协助完成竣工资料备案、结算及保修期满验收工作(天)。

本项目为龙江镇污水处理厂厂外收集系统二期工程(一阶段)—西溪涌、世埠涌、乐龙路(龙洲公路~北华路)污水管道工程监理,龙江镇污水处理厂厂外收集系统二期工程(一阶段)—西溪涌、世埠涌、乐龙路(龙洲公路~北华路)污水管道工程项目估算总造价8500万元。其中:西溪涌、世埠涌工程,沿横窖涌、西溪涌及世埠两侧现状道路敷设截污管道,管径DN300~DN800,管线总长约4.9km,埋深1.1m~5.5m;工程内容包括III级钢筋混凝土F管、钢管及HDPE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结构壁排水管等污水管道安装;砌筑(现浇)污水检查、及顶管工作井的制作安装等。乐龙路(龙洲公路—北华路)污水管工程,位于龙江镇乐龙路,乐龙路北接乐龙大桥,南至顺番路。根据龙江镇污水专项规划,乐龙路污水主管自南往北,通过规划3#污水泵站提升后,排往龙江污水处理厂,设计污水管管径d500~d1500,总长约12.5km。其中乐龙路(北华路~龙洲公路段)需在今年年底通车。本工程是在道路敷设路面前,沿乐龙路(北华路~龙洲公路段)敷设污水主管,接至龙江污水处理厂,本工程设计污水管管径d500~d1500,总长约3.7km,最大管径d1500。

工程内容包括:龙江镇污水处理厂厂外收集系统二期工程(一阶段)—西溪涌、世埠涌、乐龙路(龙洲公路~北华路)污水管道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并负责跟进资料备案和工程结算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1、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 则选取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2、若通过资格预审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07 月 28 日 至 2014 年 08 月 01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窗口报名(窗口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 12:00 下午2:00至5:30) 报名。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

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投标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此表可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资料下载”栏目内下载或在报名窗口索取填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用)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人报名);

6.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是招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请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下载。

6.2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4年8月5日9:00至11:00 ,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6.3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的要求: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注意事项:

6.3.1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和要求提交,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申请资料;

6.3.2未按本公告时间、地点办理报名的,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6.3.3投标申请人所报资料应真实可靠,若有弄虚作假或瞒报等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3.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带备资料原件核对,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为人民币500元/份,招标人(招标代理)另行通知招标文件的售卖时间和地点。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30000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顺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其他

10.1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投标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前,须到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否则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或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10.2招标人采用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评审结果,同时结果将会在顺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公示;

10.3本项目收标时间截止前,投标人的投标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到达现场并接受身份验证。投标人采用现场书面签到,并提供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检查核对。

上述人员除投标员外,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经核实后即可离场,如果未能按上诉要求进行身份核对的,招标人将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4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单位在报监前,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需更换符合以上条件的项目负责人。

10.6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南鑫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57-26616886

传  真:0757-26616886

地  址:顺德区

邮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苗小姐

电  话:0757-22330643

传  真:0757-22330606

地  址:顺德区广珠路大良路段16-1号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2836711

2014年07月25日

附件: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附件: 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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