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检察院与大路镇为"村官"联建职务犯罪"防腐墙"
移动版 时间:2015-01-23 02:11
7月14日上午,集安市检察院与大路镇联合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为"村官"在制度管理和思想意识上建立起职务犯罪的"防腐墙"。
图为集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康尔生与大路镇党委书记董志刚签定村官职务犯罪责任状。
会议在大路镇会议室召开,集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康尔生、预防科干警、通化市检察院预防处长赵树忱和大路镇领导、各村"村官"共5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康尔生副检察长、赵树忱处长分别结合近年来集安市检察机关查办的宝甸村主任贪污低保款、石庙村会计贪污退耕还林款等农村职务犯罪案例与到会人员进行了交流,教育大家以案为鉴,做一名群众满意的"村官"。
会后,预防科干警对"村官"进行专题授课,建议村委会采取措施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公务行为的透明度,保障农民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职务犯罪预防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犯罪滋生。
图为集安市检察院与大路镇联合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场景。
本次会议用时两个小时,"村官"们反响极其热烈,纷纷表示通过开展这样生动的警示教育,让他们从思想上筑牢了职务犯罪的"防腐墙",回村后要积极落实检察院的建议和要求,加强廉洁自律意识,完善村制度建设,按制度履行职责,杜绝职务犯罪发生,做个让村民满意的好村官。(王纲、朴明珠,摄影张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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