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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处置两起无证驾驶和准驾车型不符造成的交通事故

移动版    时间:2018-04-23 12:03

琼海处置两起无证驾驶和准驾车型不符造成的交通事故

  商报全媒体讯 (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王春棠 通讯员 王敬雄 黄政) 驾驶机动车必须取得驾驶证,这是普通人都知道的常识,但有些人罔顾交通法律法规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虽然未取得有效驾驶资格,却胆大妄为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甚至会导致交通事故发生。近日,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处置两起因无证驾驶和准驾车型不符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

  2月9日0时32分许,庞某(男,26岁,琼海市嘉积镇人)驾驶车牌号为琼CG2XXX的小轿车沿琼海市银海路自西向东行驶,途经银海路星艺装饰店路段时,因操作不当碰撞路边的隔离护栏,事故发生后庞某弃车逃离现场,后经群众报警提供线索将其查获。经查,庞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及逃逸行为。3月15日,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予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3月1日22时许,符某(男,25岁,琼海市会山镇人)驾驶车牌号为琼CPAXXX的二轮摩托车沿琼海市阳江镇自西向东行驶至曼巴汉堡店门前路段时,与王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执勤人员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时,检查发现符某仅持有小型汽车C1准驾资格驾驶证,并不具备驾驶二轮摩托车的资格,属准驾不符违法行为,且符某身上散发着酒气,执勤人员按规定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其数值为36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符某驾车行驶至该路段时,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通过路口时未保持安全车速,致使两车发生碰撞。3月15日,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符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予罚款3000元、驾驶证记24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无证驾驶的理由千千万万,归根结底就是驾驶人侥幸心理作怪,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琼海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无证驾驶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而且根据不同车型的驾驶难度和安全要求,我国驾驶证也对应分为不同的等级,如果准驾车型不符,不但极大的增加安全隐患,也将受到法律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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