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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全文)

移动版    时间:2018-05-09 00:32

近日,海南省发改委及水务厅联合发布了《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全文如下:

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

前言

海南省位于我国最南端,北以琼州海峡与广东省划界,西临北部湾与越南相对,东濒南海与台湾相望,东南和南边与菲律宾、文莱和马来西亚为邻。海南省辖海南岛和三沙市的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陆地国土面积3.54万km2,授权管辖海域面积约200 km2,其中海南岛面积3.4万km2,为我国仅次于台湾岛的第二大岛屿。海南省是我国旅游业改革创新的试验区,同时是世界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2014年,海南省常住人口为903.4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485.71万人。地区生产总值3500.72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555.31亿元。

海南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工作,1999年7月海南省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生态省的决定,提出了海南省在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生态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化建设等领域的行动纲领。1998年《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了将海南省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目标。为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与建设,海南省水务厅于2011年组织编制完成了《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截至目前,海南省“十二五”期间已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32.5亿元,建成8座污水处理厂,设计总规模14.2万m3 /d;完成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2座,规模为38万m3 /d,建成污水配套管网1088km,实现了污水处理厂县县通水的目标,完成了各市县主城区污水处理厂的配套建设,初步构建了海南省污水处理设施体系框架,对海南省的环境污染防治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由于海南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起步较晚且财力有限,污水处理设施主要分布在市县建成区,建制镇基本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主干管、次干管和支管建设滞后,管网覆盖面与污水收集率低,部分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尚未达到设计要求。

为持续改善城镇居民生活居住环境,科学编制《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2014年12月,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水务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编制<城镇供水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和<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琼发改投资[2014]2060号),通知明确了对海南省各市县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相关要求;2015年8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大纲>、<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大纲>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5]2073号),通知明确了对各省、区编制规划的相关要求,并提出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考虑由污水处理大国向污水处理强国迈进,由粗放增长向提质增效转变,由“重水轻泥”到“泥水并重”改变的战略方针。为贯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的精神,2015年9月,海南省水务厅委托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进行公开招标,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中标承担《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污水“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我公司接受任务后,详细调研、考察了海南省各市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现状,在《海南省城乡总体规划(2005~2020年)》、《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海南省“多规合一”》等纲领性文件指导下,在总结提炼,并合理采纳海南省各市县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成果的基础上,提出污水“十三五”规划(送审稿)。2016年8月10日,海南省水务厅组织召开污水“十三五”规划(送审稿)评审会,基本同意规划成果,并提出了专家评审查意见。我公司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污水“十三五”规划(审定稿)。

规划报告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得到了海南省水务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各市县水务、规划、环保、建设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诚挚感谢!

内容概述

1)至2015年底,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39座,设计规模120.10万m3/d,全省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达到79.5%;全省污水再生利用规模为22.13万m3/d,主要分布于海口市、三亚市及部分市县旅游开发区,再生水可利用率为为19.4%,实际利用率为5.6%。

2)规划范围:海口市、三亚市等19个市县、196个建制镇及部分农场、林场等。

3)规划目标:全省各市县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海口市基本实现污水全部收集和处理;三亚市、儋州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其余6个设市城市及10个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34个重点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5%左右;建制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全省逐步实现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以上。

4)规划范围内2020年预测人口总数约为604.97万人,预测污水产生量218.41万m3/d。

5)规划新建污水管网1548km,改造老旧管网250km,改造合流制管网187km,新建115座污水处理厂(新建98座,扩建17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7万m3/d,新增污泥处理处置696t/d,新增再生水利用规模15.8万m3/d,新增初期雨水治理设施规模18万m3,新增污水处理监测站9个,以上建设项目规划总投资101.03亿元。

6)至“十三五”末,海南全省可形成187.10万m3/d的污水处理能力,污水再生利用规模为37.93万m3/d,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规划总投资为101.03亿元,本规划正式批复后,将成为全省“十三五”期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行动指南和纲领。

1 现状及“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

1.1基本情况

1.1.1自然地理

海南省位于我国最南端,北以琼州海峡与广东省划界,西临北部湾与越南相对,东濒南海与台湾相望,东南和南边与菲律宾、文莱和马来西亚为邻。海南省辖海南岛和三沙市的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陆地国土面积3.54万km2,授权管辖海域面积约200  km2,其中海南岛面积3.4万km2,为我国仅次于台湾岛的第二大岛屿。

海南岛四周低平,中间高耸,以五指山、鹦歌岭为隆起核心,向外围逐级下降,由山地、丘陵、台地、平原构成环形层状地貌梯级结构明显。山地和丘陵是海南岛地貌的核心,占全岛面积的38.7%,山地主要分布在岛中部偏南地区,丘陵主要分布在岛内陆和西北、西南部等地区。比较大的河流大都发源于中部山区,组成辐射状水系。环岛平原在地区分布上,琼北有文昌海积平原,琼西北有王五——加来海积阶地平原,琼南有琼海——万宁沿海平原和陵水——榆林沿海平原,琼西南有南罗——九所滨海平原。南海诸岛地形具有面积小、地势低的特点。其中以西沙群岛的永兴岛面积较大,总计1.8km2,其余都在1 km2以下;而海拔最高的西沙群岛石岛,海拔仅为12m~15m,其余各岛一般只高出海平面4m~5m。

海南全省地处热带,年平均气温23℃~25℃,无明显冬季,1~2月最冷,平均温度为16℃~24℃;7~8月最热,平均温度为25℃~29℃,是我国最具热带季风气候特色的地方,全年暖热,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为1750mm,有明显的多雨季和少雨季。每年的5~10月份是多雨季,总降雨量达1500mm左右,占全年总降雨量的70%~90%。雨源主要有锋面雨、热雷雨和台风雨,每年11月至翌年4月为少雨季,仅占全年降雨量的10%~30%,少雨季时干旱常常发生。从年平均降雨量和蒸发量特征来看,东部和中部地区的降雨量相对较大,而西部地区的降雨量较少;蒸发量则是南部和西部地区较大,中部和北部地区较小。年平均蒸发量和降雨量平衡研究表明,海南省只有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年降雨量大于蒸发量,而南部、北部和西部地区都是年蒸发量大于降雨量。另外,海南是我国受热带气旋影响最频繁的地区之一,影响和登陆的次数较多,出现的季节也较长。

1.1.2社会经济

1.1.2.1行政区划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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