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向滴滴出行平台 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
移动版 时间:2018-05-14 16:05
本报5月12日讯 12日,记者从海口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获悉,当天上午,该支队约谈了滴滴出行平台相关负责人,并针对现场查处的由滴滴平台派单的无证网约车,向平台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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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5月以来,该支队在海口各交通枢纽全面开展规范网约车运营的专项整治,现场查处了无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网约车。为此,该支队约谈了滴滴等网约车平台,进一步完善证据链,通知滴滴平台提供无证车辆的相关派单记录,并告知平台积极配合交通部门的监督检查,由于该平台权限受限需向上级部门申请的原因,提供的材料并不充分。根据现场查处车辆的乘客笔录以及乘客提供的手机预约信息,12日上午,该支队约谈了滴滴公司相关负责人,并送达了拟处罚3万元的违法行为通知书和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对平台的无证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清理整改。同时,该支队告知滴滴公司负责人,按照法律程序,被送达人于3个工作日内可以提起陈述申辩,逾期无异议,该支队将下达处罚3万元的处罚决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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