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再添4个生态文明乡镇和36个小康环保示范村
移动版 时间:2018-05-16 12:00
2013年12月,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明办、省生态办联合命名儋州市南丰镇、琼海市龙江镇、澄迈县老城镇、保亭县三道镇4个乡镇为“2013年度海南省生态文明乡镇”称号。以上4个生态文明乡镇的共同特征是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建有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大型镇区居民文化体育休闲场所,人居生态环境优美,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发展比较有成效,群众生态文明意识较强。至2013年底,我省已累计建成23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与此同时,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还命名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施茶村委会博抚村等36个村庄为“2013年度海南省小康环保示范村”。被评为省级小康环保示范村的共同特点是:村庄建筑布局合理,村道整洁;村民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污水均经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或沼气工程集中处理后,做到达标排放等。至2013年底,我省已累计建成186个省级小康环保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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