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大路镇马寨村林明河等5人被处分
移动版 时间:2018-05-18 08:35
南海网海口12月25日消息 据海南廉政网消息,日前,琼海市纪委对琼海市大路镇马寨村党支部书记林明河,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王国深,党支部委员林道坤,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韦群兰,党支部原委员王绍媛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2010年12月至2013年6月,林明河、王国深、林道坤、韦群兰、王绍媛在任琼海市大路镇马寨村“两委”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方便,并收取好处费;另外,参与两次外出旅游,用集体资金支付个人应承担的旅游费用。
林明河、王国深、林道坤、韦群兰、王绍媛等人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琼海市纪委决定,给予林明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国深、林道坤、韦群兰、王绍媛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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