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评选百名最美教师
本报5月26日讯 日前,记者从海口市教育局获悉,为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教师社会地位,海口市教育局与海口市文明办将在全市教师中开展评选2017至2018学年度“百名最美教师”活动。
据悉,各参与评选的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坚持立德树人,积极改革进取,具有一定的教学教研能力,在教学科研方面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6月1日至10日,有意向参评的教师应在市教育局网站推荐表,填写并交到所在学校指定办公室。评选工作将于6月11日—21日进行,获奖教师名单7月下旬公示。
评选条件
“最美教师”参选者在所任教学校需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
“最美班主任”参选者需带过至少一届完整的班主任工作,获得校级优秀班主任不少于2次且目前仍在担任班主任,任班主任期间,所带班级无学生违法乱纪、无学生被勒令退休或开除学籍等现象。
“最美乡村教师”参选者需连续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校一线教学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
参评人员除具备以上评选条件以外,对师德师风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评选范围
全市公办、民办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
100名“最美”系列教师
“最美教师”40名: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教师各10名。
“最美班主任”40名: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教师各10名。
“最美乡村教师”20名:小学、初中乡村学校教师各10名。
评选名额分配
市直属学校幼儿园、小学、初中“最美教师”各2名;幼儿园、小学、初中“最美班主任”各2名。
高中(中职)“最美教师”10名;高中(中职)“最美班主任”10名。
各区属学校幼儿园、小学、初中“最美教师”每个区每个学段各2名;幼儿园、小学、初中“最美班主任”每个区每个学段各2名。
小学“最美乡村教师”的分配是秀英区3名、琼山区3名、龙华区2名、美兰区2名;初中“最美乡村教师”分配则是秀英区2名、琼山区2名、龙华区3名、美兰区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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