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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移动版    时间:2018-05-31 04:04

    本报5月29日讯 今天,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海口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决议》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围绕自由贸易区(港)建设要求,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加快建立健全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国际惯例相接轨、与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法规构架,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决议》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围绕自由贸易区(港)建设要求,依法行使职权,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要根据海南新时代新使命新定位的立法需求,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支持下,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快建立健全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国际惯例相接轨、与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法规构架,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综合运用各种方式依法开展监督,推动“一府一委两院”高质高效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加快解决事关自由贸易区(港)建设大局的重大问题。要根据省委的决策部署,及时依法讨论决定自由贸易区(港)建设相关重大事项,把省委的决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共同遵循的法律准则。要进一步发挥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为自由贸易区(港)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决议》指出,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担负起自由贸易区(港)建设具体组织实施的职责。要适应海南新时代新使命新定位的需要,加快转变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建设廉洁政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按照《中共海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的决定》的要求,认真制定和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衔接的具体行动计划和工作方案,确保自由贸易区(港)建设各项工作如期有序推进。要建立长效化的自由贸易区(港)建设工作绩效考核评估机制,完善工作督察制度和问责制度,确保各项改革开放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决议》还对全省各级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各级人大代表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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