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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第四批群众举报件已办结46件

移动版    时间:2018-06-01 20:00

原标题: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第四批群众举报件已办结46件

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第四批群众举报件已办结46件

第十四批群众举报件88件,共计160个问题

截至24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海南的第四批群众举报件,海南省已依法办结46件,正在办理32件。24日晚,中央环保督察组继续向海南省移交第十四批88件群众举报件,反映了160个各类污染问题。

据悉,中央环保督察组8月14日移交海南省的第四批群众举报件为77件,而24日海南省实际反馈的该批整改情况是78件。海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透露,这是由于原属第一批的1个群众举报件,经核实应属万宁市办理,遂该件顺延至第四批来件中一并处理。

如此,第四批应整改的实为78件,通过调查,情况属实的60件,部分属实的16件,不属实的2件,按办结统计。

同时,24日晚9时,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海南省的第十四批群众举报件情况出炉。记者获悉,24日群众反映了45个大气问题、40个水问题、23个噪声问题、19个生态问题,以及土壤、垃圾、油烟、扬尘等问题,共计160个环境污染问题。

当晚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任务后,海南省各市县抓紧开展调查和整改工作。办理情况将在规定期限内反馈到督察组,并通过海南省政府网站、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网站、海南日报、海南日报客户端等权威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4批)》详细内容,可扫描下侧二维码查看。

文昌加大力度推进环保整改工作

责令整改23家企业约谈36人

记者24日从文昌市政府获悉,8月11日至8月24日,文昌市共接到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举报件91件,其中重点件30件,一般件61件。文昌市要求相关负责单位在接到举报件3天内作出初步调查,并出台整改方案。

目前,该市已责令整改企业23家,36人被约谈,5家企业被处罚106.96万元。

据了解,文昌收到举报件后,对举报件进行细分,其中反映工厂排污问题23件,畜禽养殖问题18件,矿类加工问题10件,水产养殖问题8件,挖沙、挖土问题4件,毁林问题5件,生活排污问题4件,垃圾问题3件,其他问题16件。

根据举报件反映的问题,文昌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交办举报件落实组已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能,全部交予有关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调查、处理。除第十三批交办举报件办理尚未反馈结果外,前十二批举报件调查属实27件,部分属实27件,不属实18件,目前办结36件。23日晚下达的第十三批的9件举报件尚在调查核实中,24日晚将出具初步调查结果。

文昌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高度重视,文昌市有关负责人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每个举报件以及每天上报的举报件落实进展情况作出具体工作部署。并分别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举报件交办落实情况,要求牵头单位负责人要立即行动,一经查实,依法从重从快予以处置,并在3天内作出初步调查结果,完成各项处理措施和制定整改方案。

文昌市纪委同时对群众反映问题中党政领导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进行调查。目前,已约谈36人。

据了解,文昌市加大举报件查处力度,对齐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处理标准,依法从严从快从实查处整治到位。自8月22日上报举一反三整改问题落实情况以来,文昌市举一反三问题整改数累计39个,完成整改问题数12个。(海南日报 见习记者张期望)

整改现场

海口联动多部门开展执法清查行动

整顿海岸线养殖查扣捕鱼无孔网

8月22日晚,一接到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有渔民在红树林区域使用无孔网(蜈蚣网)捕鱼破坏生态系统”、“桂林洋到海甸、新埠岛海岸线受到污染,沙滩变黑”等群众举报件后,海口市连夜联动各个职能部门分赴相关点位进行核查,并于24日开展执法清查行动,查扣了一批违禁渔具。

23日上午,在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曲口码头,海口各职能部门巡查人员看到,在近海部分海域,确实存在渔民使用无孔网捕鱼情况。演丰镇立即召开沿海村庄村民代表会议引导群众合法捕捞,并与海洋渔业部门启动清查工作,对违禁渔具进行没收查处。按照整改要求,辖区干部要积极主动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活动,告知渔民于23日晚自行处理无孔网等非法渔具。

24日上午,海口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出动执法船艇开展清理违禁网具行动,对桂林洋、塔市、下厂、边海、曲口港等海域进行巡查,当天共检查渔船120艘,收缴蜈蚣网20张,“执法人员还在64艘渔船上查获蜈蚣网和千秋网,并逐一拍照固定证据,接下来将立案作进一步处罚。”该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

针对“桂林洋到海甸、新埠岛海岸线污染”等群众反映问题,海口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该海域海滩全长约20公里,由于都是对外开放的公共沙滩,沙滩上遗留垃圾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前往沙滩游玩的游客随手乱扔的垃圾残渣,二是海水涨退潮时从海里带来的垃圾。在23日的巡查中发现,桂林洋段岸线存在海岸沙滩潮水线下表层沙子较灰,福创溪(桂林洋与演丰交界处海岸线点位)入海口海水浑浊的情况,其他岸段并未发现沙子变黑问题。不过,在演丰境内200米海岸线内,巡查人员发现一家对虾养殖场存在违规排放养殖废水现象。按照整改要求,接下来,海口将尽快核实桂林洋演丰段海岸线受污染情况及污染源,依法依规对违法排放的养殖企业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海南日报 见习记者曾毓慧)

群众举报临高一塑料厂污染环境,厂方剪断电线、拆除设备、主动关停——

“破坏生态环境的事再也不干了!”

8月18日、22日,临高县先后收到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移交的关于“临高多文镇一塑料厂,用水泥袋、废弃塑料加工半成品,生产过程中排放大量有害气体、废水和粉尘”的举报件。接件后,临高县环保局等部门迅速赶往现场调查处理。在整改相关问题的过程中,厂方负责人剪断电线,拆除生产设备,主动关停了这家塑料厂。

8月19日上午,临高县环保局、多文镇城监中队的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多文镇的这家塑料厂检查发现,该塑料厂没有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属于违规生产。得知执法人员前来督促整改环保问题,正在外地的该塑料厂负责人周顺贵连忙赶回,听执法人员介绍环保法律法规后,他积极配合,拉下电闸,剪断了厂房内的电线。

第二天,周顺贵又组织工人,拆除了厂房里的生产设备,并承诺,在完善合法手续之前,停止生产。

“这个案件群众举报反映多次,我们一直在紧密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临高县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塑料厂平时在附近乡镇收集塑料废品,加工成塑料出售,这种生产模式本身有利于废品的循环利用,但生产过程不符合环保要求,必须整改完相关问题,完善合法手续后才能生产。

塑料厂停产后,堆放在厂区内的价值数十万元的塑料废品如何处置,成了周顺贵面临的最大难题。“我正在联系买家,目前还没什么进展。”他告诉记者,自己以前是一名农场职工,因身体原因无法从事强体力劳动,投入积蓄开办了这个塑料厂。“破坏生态环境的事再也不干了!”他非常理解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希望可以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引导下,在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完善手续把企业做下去。(海南日报 记者罗安明)

陵水立行立改落实环保整改

一边依法整治一边合理引导

24日上午10时,陵水黎族自治县三才镇大港村路口附近的一处积存转运砂石堆积场里,该场负责人梅振勇一边带领着工人拆除堆积场内的设备,一边指挥着将砂石运上卡车。与昨天愁苦面容不同,梅振勇脸上有了笑容,因为他的这些砂石有了“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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