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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龙江镇出台新政 加强保护文物及历史古旧建筑

移动版    时间:2018-06-07 08:03

顺德龙江镇出台新政 加强保护文物及历史古旧建筑

金羊网2018-03-14 01:03:12

金羊网讯 记者欧阳志强报道:近日,佛山市顺德龙江镇出台了《关于加强龙江镇文物及历史古旧建筑保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对文物保育和历史古旧建筑的保护。据了解,龙江镇是广东省历史文化名镇,文物资源丰富,历史古旧建筑众多,现有省、市、区在册文物32处。

《通知》强调,文物产权人对文物的修缮要按照省、市、区保护文物的有关规定,根据文物等级逐级报批,修缮单位将获得资金支持。在未办理有关报批手续的情况下,文物产权人不能擅自对文物进行相关工程施工。而对于暂未评定为文物、但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历史古旧建筑,产权人如进行修复或改建的,除向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报建外,还需向镇文物主管部门报批(报备)。

此外,《通知》明确,文物修缮必须按照现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对于暂未纳入在册文物的历史古旧建筑,产权所有人或实际使用人经报批许可后实施修复或改建的,必须遵循修旧如旧、保持原貌、展现历史的原则,不能破坏建筑整体结构,原有外观、建筑风格必须与历史原貌保持一致。

对于文物及历史古旧建筑的安全管理,《通知》强调,各村居需加强日常巡查,如发现有关单位及个人未经报批,擅自拆除、毁坏历史古旧建筑的,必须及时上报。对因不依法履行职责、未经审批而导致文物和历史古旧建筑遭受破坏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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