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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实现农村干净整洁见绿

移动版    时间:2018-06-07 08:04

  6月5日,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简称《方案》),全省将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乡村“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基本达到“干净、整洁、见绿”,乡村公厕“不湿、不臭、不挤”,村民环境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建成一批各具特色、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村庄。

   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方案》要求,在全省范围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2018—2020年,与美丽乡村建设同步开展1000个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创建工作。到2020年,每个乡镇至少新建或改造公厕1座,所有行政村配建公共厕所(含附属式公厕),创建椰级乡村旅游点所在村同步建设公厕并达到旅游厕所标准。到2020年,基本完成2698个行政村(居)及其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其中,2018年完成540个行政村(居)及其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19年完成944个行政村(居)及其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20年基本完成剩余1214个行政村(居)及其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2020年基本解决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

  《方案》要求,实施农村公路“六大工程”(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窄路面拓宽工程、县道升级改造工程、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旅游资源路工程)建设,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村内道路同步建设排水系统,到2020年,基本解决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和农户庭院环境,到2020年,完成村内废旧设施和老旧广告牌拆除清理,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对无人居住的破败房屋,组织户主自行拆除,恢复绿地或发展村庄第三产业。

  到2020年,全面完成市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到2020年实现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覆盖。简化农村垃圾分类设施、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和建设审批程序,按照村选址、乡镇审核、市县审定的原则进行项目选址和建设。严格执行农村住房“逢建必报”制度,做好村庄风貌管控。

  在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行动中,将积极发挥“一核两委一会”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作用;要求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在今年完成全部行政村自然村的“村规民约”制定、修订和实施。我省将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市县发展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市县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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