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离异女子称遇感情骗子 男方矢口否认
商报琼海讯(记者王春棠摄影报道)3月12日,琼海市嘉积镇孔女士向商报记者讲述了自己遭遇到的“不幸感情”经历,称自己认识了一位感情骗子,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被“男朋友”以借钱等名义骗走现金、轿车等近百万元财物。
孔女士向记者展示的汇款单
孔女士告诉记者,今年40岁的她,2009年和丈夫离异后,从深圳回琼海开了一间茶馆,因经营有方,生意还不错。2012年11月,她与经常来店里喝茶的陈某认识。陈某自称是塔洋人,老婆嫌弃他没钱跟别人跑了。她当时觉得陈某人不错,加上有同样不幸的婚姻经历就同意交往,没多久就确定男女朋友关系。
孔女士说,和陈某确定男女关系后,2013年就开始同居。同年2月到10月,陈某以在塔洋做水产养殖买饲料、放高利贷赚钱为由跟她借钱。在此期间,她还花18.8万买一辆二手丰田锐志轿车,让陈某帮她出租,每月收8000元租金。收了2个月租金后,陈某以生意不好为由,没上交租金。她算了一下,共借给陈某80余万元。除了借款,她每月还给陈某的生活费,并给陈某买手机、衣服等,这些费用将近10万余元。2013年11月,她让陈某把车开回来,不想出租了。刚开始陈某还接电话,后来手机关机,人也找不到了。她去陈某家,陈某的弟弟称,哥哥欠很多人钱,“跑路”了。此时她才意识到不对劲,去车管所一查,轿车早在2013年6月就已过户到陈某名下,随后没多久又过户给其他人。今年2月中旬,有朋友称,看到陈某经常开一辆二手丰田锐志轿车往返塔洋和嘉积。于是,她赶紧报警,10多天前,在城北派出所民警的帮助,将陈某找到,并将车辆暂扣。
昨日,陈某告诉记者,自己和孔女士只是比较要好的朋友,他曾经离过婚,但2012年4月又再婚了,称自己从未和孔女士同居过。对于孔女士所称的借钱一事,他一口否认,并称那辆丰田锐志是他花14万多元从孔女士手中购买的。 目前,琼海警方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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