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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犯被任命当主任

移动版    时间:2015-02-01 02:40

  晨报重庆专讯前天记者获悉,重庆璧山县大路镇卫生院原院长鲁兴海,因犯受贿罪于2004年3月5日被璧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这期间,鲁兴海的大路镇公共卫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资格不但没被取消,大路镇人民政府反而在今年7月14日发出文件,任命鲁兴海为大路镇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办公室主任。

  昨日下午,记者在璧山大路镇鲁兴海的办公室看到璧山大路镇人民政府今年7月14日发出的文件《关于完善和加强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的通知》,文件中大路镇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上,鲁兴海是办公室主任。

  前天,大路镇镇长谭良宽、副镇长夏庆龙向记者表示不知道鲁兴海是缓刑犯。夏庆龙说:“文件是我以镇政府的名义签发的。”谭良宽则称:“鲁兴海管理公共卫生这一块,他的工作范围很宽,主要对各学校、餐馆等公共卫生进行监控、检查。这肯定是在行使卫生行政执法权。”

  《重庆晚报》供稿

  (北京晨报网站) 责编: 杨宁编辑: 孙正梁 张欣 孙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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