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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避1.7亿元债务房地产公司老总竟“假破产”

移动版    时间:2018-06-26 16:36

  □记者 畅凯 通讯员 刘静 吴进华

  本报讯 孙某名下的海南某亚公司原打算开发琼海博鳌镇某房地产项目,无奈资金短缺,身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实际管理人的孙某只好四处找人借钱,结果欠下一屁股债。孙某不仅没有积极想办法清偿债权人的债务,反而妄图通过虚假破产来逃避这笔庞大的债务。

  据悉,孙某在经营管理海南某亚公司期间,与徐某等人发生借贷纠纷,双方诉诸法院。2016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孙某向徐某支付人民币1.734亿元及其利息,海南某亚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孙某为逃避债务,虚构部分海南某亚公司债务后,于2016年6月30日以海南某亚公司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海南某亚公司债权人徐某等人对孙某的破产清算申请提出异议。法院在开庭听证并召开债权人会议后,驳回海南某亚公司的破产申请。

  近日,海口美兰区法院依法做出如下判决:被告人孙某犯虚假破产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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