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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五月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评结果出炉

移动版    时间:2018-06-28 04:00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五月份全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督查考评结果已出炉,此次督查考评范围包括全市22个镇墟及桂林洋开发区,覆盖全市139个行政村及626个自然村,最终永兴镇、东山镇和桂林洋开发区名列前三名,龙泉镇、新坡镇、灵山镇分列后三名。考核组将对后三名再次进行专项督查。

  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2016—2020)的通知》、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垃圾治理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我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查考评工作长效机制,2018 年 5月1日至 31日,第三方机构对我市农村环境卫生进行了专项督查考评。督查考评范围包括全市 4个行政区22个镇墟及桂林洋开发区,覆盖全市139个行政村及626个自然村,考评内容根据《海南省农村垃圾治理考核验收办法》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场考核验收评价表》。具体包括:全面督查镇墟环境卫生和农村的田间地头、镇村道路、空地等区域是否有陈年积存垃圾;主要道路沿线是否有临时性垃圾堆放点;坑塘沟渠是否有漂浮垃圾;农户房前屋后是否有随意倾倒垃圾现象;是否有垃圾直接焚烧现象;是否有直接将垃圾倾倒于河、沟、塘现象;保洁员配备及管理等情况。考评采取实地查看为主,查阅资料为辅的方式,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任何环境卫生问题,即通过“城管通”手机进行定位拍照,上传至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由系统后台派发至区环卫局和相关环卫服务企业整改、反馈,同时编写质量考核微文存档备查,作为村镇考核评分的原始依据。督查考核以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法进行。通过明察暗访、查看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考核对象实行量化打分,并将每次的督查结果纳入年终的考核评比。

  记者了解到,五月份全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督查考评结果名列前三名分别为:第一名永兴镇,得分 93.85,第二名东山镇,得分92.47,第三名桂林洋开发区,得分 91.22;后三名分别为:灵山镇得分71.97、新坡镇得分71.96、龙泉镇得分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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