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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山区启动新一轮“两违”攻坚行动

移动版    时间:2018-07-04 04:01

    日前,本报记者从琼山区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工作联合指挥部了解到,该区已制定完成《琼山区违法用地与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新一轮整治违法用地与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严格控制农村建房不超过3层,确保2020年基本实现“增量零容忍、存量全处置、机制更优化、管控更高效”的整治目标任务。

  农村建房不超过3层

 

  高度不超过12米

 

  《方案》要求,全面摸清违法用地与违法建筑存量和新增量,掌握违法用地与违法建筑的基本情况,完成图斑的核查录入及补充完善信息工作,并收集分类,建立“两违”台账。全面摸清建筑物业主姓名、籍贯、建设时间、面积、用地性质、违建业主家庭人口组成、是否还有其他居住地等“人、房、地”三清调查工作。根据图斑核查录入和日常巡查情况,认真分析研究违法建筑形成的原因、类型,对存量违法建筑分类施策,细化制定分类处置办法和计划,对持有合法报建手续的项目(私宅)予以清库、消斑。

  同时,严密防控新增量。按照“源头严防、露头就打、严厉追责”的原则,全面排查并处置主城区、主城区以外及乡村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年内四个街道办的村(居)达到“无违建”创建标准,主城区外7个乡镇基本达到创建标准。2019年全面完成创建工作,2020年基本实现全区完成“无违建活动优秀镇(街道)”创建工作。

  此外,全面查清违法用地底数,深化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引导农房有序报建。加强农村风貌管控,严格控制农村建房不超过3层,高度不超过12米。

 

  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

 

  工作不力将追责

 

  《方案》同时对琼山区城管局、区国土部门、区国土执法大队、区规划部门等职能单位作出工作部署,要求做好辖区内的违法建筑项目的查处工作,重点是主城区建(构)筑物有否进行规划报建的认定工作,对发现的违建问题及时移交区城管执法部门。

  《方案》指出,为加强各镇(街道)及各部门整治违法建筑的管控力度,健全违法建筑常态化监管机制,制订《琼山区防控和查处违法建筑及“无违建”创建督查考评实施方案》等规定细则,明确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规划、国土、住建、城管执法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建筑的防控和查处工作,并对违法建筑防控机制的建设及运行、处理问题的效率、管理的效果进行全面考评。

  对违法用地与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导致整治工作进展缓慢、任务不落实;对在审批、监管中失职渎职未及时组织、拆除违法建筑,唆使、庇护、纵容、放任单位或个人进行违法建筑的,以及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包庇、纵容违法用地与违法建筑和对违法用地与违法建筑监管中失职、渎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2018年3月10日后新增违法建筑未及时处置的,具体按照《琼山区防控和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的相关情形,由区纪检监察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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