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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志愿填报户籍学籍 不一致考生可“二选一”

移动版    时间:2018-07-04 04:02

    本报7月2日讯 2日,省中招办发布《2018年中招考生报志愿政策说明》,《说明》根据今年我省各市县(单位)中等学校招生政策,对户籍学籍异地考生、省外考生报志愿做了相关要求。

  在普通高中学校的招录中,学籍所在市县(含洋浦,下同)与户籍所在市县不一致的本省户籍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以选择以学籍地身份或户籍地身份填报(二选一)。选择以学籍地身份填报的,可以填报相应户籍地考生所能填报的学校(其中海口公办高中学校计划单列),但不能填报第一批次海南中学的计划和海南华侨中学分解到除海口外的各市县的计划。选择以户籍地身份填报的,则无上述限制。

  学籍在我省市县的外省户籍考生可以填报的志愿有:报考提前批的,可填报海南中学中英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合作实验班和中英国际班;报考第一、二、三批次的,可以选择以学籍地的身份相应填报省教育厅直属中学、各高校附属中学、民办公费生计划以及各市县所属的公办高中学校,其中海南中学、海口、三亚计划单列,单独划线。

  学籍在我省市县,户籍不在我省的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学生和港澳台籍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以视学籍地为户籍所在地,享受相应户籍地考生的待遇,但不能填报第一批次的海南华侨中学分解到各市县(不含海口)的计划。填报第一批次的海南中学应是该校分配给外省户籍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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