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1180户农村危房改造全部开工
移动版 时间:2018-07-06 16:03
本报7月5日讯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在国家补贴政策基础上,海口逐年加大市级配套资金,连续多年圆满完成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日前从市住建局了解到,2018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1180户,目前已全部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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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财政扶持力度在继续加大的同时,扶持精准度也在提高,优先保障4类重点对象,精准鉴定危房等级,按照危险级别和贫困类别给予不同额度的扶持补贴资金。在对改造过程中,C级危房采用加固方式改造,避免大拆大建,D级危房能加固的也优先采取加固方式,其次才是拆除重建。加固后房屋必须满足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禁止单纯将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无关的用途。
同时,根据省住建厅相关规定,海口要求所有农村危房改造必须严格执行危房改造的人均建筑面积标准,并对厨房、厕所等面积都有相应规定标准。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政策兜底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改造后住房满足以下基本要求: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面积符合规定;安装门窗、有水有电,墙体抹灰,室内地坪硬化;配套厨房、卫生厕所,达到最低建设要求和基本居住条件。
“传统村落范围内的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所在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要求,坚持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市农危办相关负责人说,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保护发展规划、传承传统建造技术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改造后的农房与自然、生态相融合,注重保持田园风光和传统文化特色。注重农房风貌综合建设,开展院落整治、利用和美化,努力使改造后农房与院落及周边环境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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