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沿海各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局下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切实做好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六组)(以下简称督察组)督察海南省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根据海南省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琼府办〔2018〕43号)和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办公室《关于调整厅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琼海渔办〔2018〕214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成立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海洋督察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
局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整改督办、舆情宣传3个专
-1-项工作小组。整改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各工作机构自行撤销。
长:陈
局党组书记、局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局党组成员、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
曾东红
员:黄镜波
陈宏文
赵建文
陈营
刘飞龙
陈明学
局副调研员
局办公室主任
局海洋管理处处长
局组织人事和政策法规处处长
局渔政渔监处处长
局渔业生产处副处长
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政委
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主任
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
副组长:王狮光
冯学文
冯所军
严国强
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我局海洋督察整改综合协调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负责与国家海洋督察组、省海洋与渔业厅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衔接、沟通,接受国家海洋督察组、省、市政府海洋督察整改交办的各项任务;负责向市政府请示报告工作;负责指挥调度局系统3个专项工作组开展具体工作。
二、专项工作组
-2-
(一)综合协调组
长:王狮光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局副调研员
局办公室主任
局海洋管理处处长
局渔政渔监处处长
局渔业生产处副处长
局组织人事和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局组织人事和政策法规处科员
局海洋管理处科员
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主任
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
局海洋管理处副处长
副组长:曾东红
员:黄镜波
陈宏文
刘飞龙
吴允志
王青勋
翁文宗
严国强
联络员:洪
综合协调组工作职责:(1)负责国家海洋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问题和省、市政府交办整改事项的分解、协调、调度、反馈,起草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2)负责衔接落实国家海洋督察组、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我局系统的问询、调查等;(3)负责指导督促沿海各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做好督察整改工作;(4)负责局海洋督察整改工作相关综合文件、汇报材料起草工作;(5)负责抓好落实局需要督察整改的工作事项;(6)负责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整改督办组
长:冯所军
局党组成员、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
-3-
副组长:周
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副调研员
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一大队长
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二大队长
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一大队副大
员:邹志东
赖德才
李辉
廖国祥队长
联络员:吴师义
整改督办组工作职责:(1)负责国家海洋督察组整改事项分办、反馈等工作;(2)针对国家海洋督察组整改交办的案件,抓好边督边改工作的落实,汇总并及时报送案件的查处、整改落实及责任追究情况;(3)负责指导督促沿海各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做好督察整改案件和整改事项工作;(4)负责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舆情组
长:冯学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政委
局组织人事和政策法规处处长
局渔政渔监处科员
局渔政渔监处办事员
局发展质量和监督处办事员
局办公室科员
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二大队副大队
副组长:陈明学
员:赵建文
郑志磊
陈有将
联络员:张德利
宣传舆情组工作职责:(1)负责按照国家海洋督察组整
-4- 改工作和省、市政府、局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全市海洋系统舆情监控、指导及引导工作,统一宣传口径,开展新闻宣传报道工作;(2)开展局系统海洋督察整改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好资料的转接、建档和留存工作;(3)负责局海洋督察整改工作有关会议记录、各组工作情况的汇总;(4)负责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
2018年7月4日
(联系人:吴允志,电话:68723562)
-5- 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办公室
-6-
2018年7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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