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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制定中小学生暑期防范溺水和交通事故十项措施

移动版    时间:2018-07-12 00:01

    本报7月10日讯 每年暑期是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多发时期,省教育厅日前制定了《海南省中小学生暑期防范溺水和交通事故十项措施》,要求各地各校始终把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采取行之有效的做法遏制事故发生,为学生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根据安排,近期,省教育厅将牵头召开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联动工作机制联席会议,明确责任,部署工作,齐抓共管,狠抓落实。同时,省教育厅将会同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联合开展中小学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整治校车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行动,加强对提供校车及学生集体用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的管理,开展校车沿途公路线路安全隐患排查,为学校和学生出行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环境。

  《措施》要求,各市县教育局要积极联系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动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并主动联系乡镇党委政府、村委会,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争取在暑假放假前对本市县各水域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在山塘水库等危险水域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牌,对无警示标牌的危险水域要建立隐患台账,并协调有关部门即刻整改。

  各中小学校暑期前要落实暑期安全工作“五个一”要求,同时不定期发布学生暑期安全温馨提示。

  各市县教育局要突出问题导向,分析研究本地区防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针对“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群体”,加大防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分片包干督查机制,建立定期会商、联合整治、相互函告等防溺水工作督查整治机制。开展经常性的防溺水工作专项督查,督促学校落实防溺水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健全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涉及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及时准确报告。对每一起学生溺水事故,要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查找薄弱环节,总结事故教训,分清责任主体,强化失职渎职问责。

  今年8月,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防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暑期安全工作 “五个一”要求

  (以防范溺水和交通事故为主题)

  上好暑期放假前最后一节课;

  召开一次家长会;

  布置一份暑期安全体验作业;

  印发一份《致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提高警惕;

  创建一个班级家长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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