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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一房屋中介被罚1万元,三年内禁止在琼海市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移动版    时间:2018-07-12 20:12

琼海一房屋中介被罚1万元,三年内禁止在琼海市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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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人补缴税款2万多元,房屋中介被罚1万元,三年内禁止在琼海市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南国都市报7月11日讯(记者 陈康)本报曾刊发《我的名字叫阴阳合同》一文,报道了琼海七旬老人卖房遭遇蹊跷,涉嫌漏缴税2.6万多元被追查一事,11日,记者从琼海市房地产管理局获悉,此事有了新进展:琼海嘉积春源房屋代租信息服务中心在为二手房交易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帮助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被房管部门罚款1万元,三年内禁止在琼海市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今年5月28日,从山东来琼海养老的佟先生突然接到琼海地税局第三税务分局发来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26968.26元。原来,早在2016年10月下旬,佟先生委托琼海嘉积春源房屋代理信息服务中心(下文简称“春源房产”)代理销售一套79.67平方米的二手房,双方约定佟先生收取净房款37.8万元,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款及各种手续费均由买方承担。

  2016年10月27日,春源房产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佟先生定金1万元,同年分两次分别收到买方梁某武支付的购房款13.8万元和23万元。

  交易结束了,可事情没完。佟先生后来得知,自己与春源房产约定售房款是37.8万元,可春源房产提供给买方梁某武的合同总房款是41万元,除了买方梁某武直接支付给佟先生的房款37.8万元外,还有3.2万元支付给了春源房产。

  佟先生怀疑春源房产漏缴税款赚取差价,便到税务部门查询,结果发现春源房产只缴了10599.15元税款。

  “他们交给房管局的合同是41万元,而向税务局申报的是26万元,两份合同我都签了字按了指纹。”佟先生说,春源房产业务员叫他签字时,合同上手写部分内容都是空白,业务员叫他先签字,他们再按程序去办理就行了。

  2018年1月2日,佟先生以书面形式向琼海市地方税务局举报称:春源房产存在故意截留税款行为。随后,税务部门根据举报查处要求卖房人佟先生补缴税款26968.26元。

  由于佟先生在追究春源房产签“阴阳合同”及应缴少缴税款一事耽误了时间,佟先生就先补缴了26968.26元税金和7000多元的滞纳金,佟先生表示要通过法律手段向春源房产追讨经济损失和补缴的税款。

  而琼海市房地产管理局根据这一线索,查处琼海嘉积春源房屋代租信息服务中心在为二手房交易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帮助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处以罚款1万元;鉴于该机构已注销且尚未在琼海市进行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该机构法定代表人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在琼海市办理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三年内禁止在琼海市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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