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海南琼海!

海口铁桥附近 城市道路被开挖

移动版    时间:2018-07-13 16:07

    本报7月11日讯 日前,海口110千伏铁桥线路工程(城市道路挖掘)项目占用挖掘人行道施工和赵村居民小组清表堆彻临时围墙涉嫌破坏园林绿化地,引起了琼山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琼山区委副书记、区长王和娇第一时间指示有关部门立即行动开展调查,依法坚决予以处置。

  据了解,海口110千伏铁桥线路工程(城市道路挖掘)项目位于琼山区椰海大道与椰合路交汇处,项目建设根据《海口市“十二五”电网规划》新建铁桥110千伏变电工程,满足滨江新城规划区进一步发展要求,该项目在2016年3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挖掘单位湖南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在2017年7月向琼山区市政市容委申请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许可,并于今年3月取得《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挖掘道路名称为椰海大道、滨江西路,施工期限从今年4月17日至7月16日,准许施工开挖人行道面积为210米×0.6米(长×宽)。

  琼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查发现,海口110千伏铁桥线路工程(城市道路挖掘)项目挖掘单位实际开挖人行道长度210米,宽度2.6米,超出审批宽度2米,属于未按照批准的面积占用和挖掘人行道的违规行为,且挖掘过程中涉嫌存有破坏绿化带的行为。

  琼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赵村居民小组未经办理报批手续,擅自堆彻临时围墙,施工过程中破坏了周边园林绿化地,确属违规行为。目前,琼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责成挖掘施工单位鸿源公司及赵村居民小组停止施工,并通过现场拍照、勘测等对其两挖掘(施工)单位进行前期查处工作。

  据介绍,挖掘单位鸿源公司未按照批准的面积占用和挖掘人行道,其行为违反了《海口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海口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琼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其进行顶格处罚,在按有关技术规范恢复路面及原有道路交通设施的基础上,拟予以9999元罚款处罚;对其涉嫌破环绿化带行为并处处罚。施工方赵村居民小组未经办理报批手续擅自在绿地内堆彻临时围墙破坏园林绿化地,属严重违规行为,琼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据《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及《海口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相关规定,对施工方进行顶格处罚,予以4999元罚款处罚,并强制拆除所堆彻临时围墙,7月11日,赵村居民小组已缴纳4999元罚款。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vvvcd.com/view-7283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