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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第14届人民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15

移动版    时间:2015-02-03 02:00

  琼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琼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3年12月28日琼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琼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1月15-17日召开琼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一、会议议程(建议):

  (一)听取和审议琼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琼海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琼海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2013年琼海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4年琼海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批准201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4年市本级预算。

  (四)审议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琼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琼海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琼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

  (九)其它。

  二、参加会议人员:

  (一)出席会议人员:琼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列席会议人员:

  1、不是本届市人大代表的省五届人大代表;

  2、不是本届市人大代表的市委常委、副市长;

  3、出席市政协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的委员;

  4、市直副科级以上单位、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

  5、市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及“两院”专委委员;

  6、中央、省驻市单位主要负责人,驻军部队、预备役团、边防、消防、武警部队主要负责人;

  7、不是本届市人大代表的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8、省属、市属骨干企业、重点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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