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整治督查电力和井盖安全
移动版 时间:2018-07-17 00:01
本报7月15日讯 “从滨海大道的耀江西岸公馆到假日海滩对面的公交站台,这2公里多长的路面上,我们督查时就发现了4处井盖存在安全隐患。”近日,市安委办联合市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电力和井盖安全专项整治督查时,市安委办相关负责人要求,对达不到标准和损坏的井盖要及时更换,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企业,将进行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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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和我市开展电力和井盖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部署要求,7月13日上午,市安委办联合市市政管理局、市住建局、海口供电局、公交集团等部门开展电力和井盖安全专项整治督查。督查组一行沿着滨海大道至东方洋路,对公交站台、电缆井、变压器等用电设备设施和人行道、绿化带、住宅小区、商铺、人员密集场所等用电线路进行实地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记者了解到,海口全市城市道路井盖涉及的产权单位有通讯、燃气、供水、排水等20多家。海口各管线产权单位结合道路建设自行建设和管养,由于各自建设时间不统一、建设标准不统一、设置标识不统一等原因,造成部分管线井盖设施很难从外观上识别,难以确认产权单位。部分管线产权单位委托的施工单位施工质量也参差不齐,造成井盖等附属设施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容易损毁。部分单位对缺失井盖处理效率不高,未能及时对缺失井盖补缺及修复。
对督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求,要深刻吸取前段时间台风过后,广东发生的市民在马路边触电事故教训,认真抓好电力和井盖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指导企业抓好电力和井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安全隐患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做到立查立改。对达不到标准和受损的井盖要及时更换;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对企业进行顶格处罚,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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