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将摸清江东新区自然资源家底
移动版 时间:2018-07-20 08:20
本报7月18日讯 海口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海口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要求,结合本轮土地调查,将对江东新区298平方公里范围内的自然资源开展调查,摸清各类自然资源家底,为江东新区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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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方案》,我市将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开展全市土地调查工作。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市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同时细化耕地、园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和园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
《方案》同时要求,开展江东新区自然资源调查,全面掌握各类自然资源的权属、分布、面积以及公共管制情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市、区两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自然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相较于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三调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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