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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启动第三次土地调查摸清自然资源本底

移动版    时间:2018-07-26 04:05

    6月26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印发《海口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下称《方案》)的通知。根据《方案》,结合本轮土地调查,同时对江东新区298平方公里范围内的自然资源开展调查,摸清各类自然资源家底,为江东新区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

  海口市第三次土地调查(下称三调)基本数据,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土地调查相关成果由各部门共享,充分发挥土地调查成果在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支撑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中的基础作用。同时,通过成果集成,满足科学研究、社会公众等对土地调查成果资料的需求,实现调查成果广泛应用。

  一、三调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

  三调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市土地利用基础数据,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

  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开展全市土地调查工作,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市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园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和园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

  开展江东新区自然资源调查,全面掌握各类自然资源的权属、分布、面积以及公共管制情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市、区两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自然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相较于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三调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

  二、实施原则

  (一)统一领导,各负其责。海口市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三调办”)负责全市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区成立相应的三调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保证人、财、物及时到位。

  (二)统一标准,整合资源

  市三调办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负责制定三调实施方案和相关补充技术规程,报省三调办备案。

  (三)统筹部署,确保质量

  各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区具体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调查。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开展前期准备和相关资料收集、组织宣传和培训工作、根据全省统一下发的遥感影像资料和正射影像图制作调查底图、开展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和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及开展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开展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开展统一时点变更、开展调查成果汇总及各类统计汇总分析、开展调查工作总结和成果上报。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原则上,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和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优于0.2米分辨率的航空遥感影像资料。

  对城镇村庄内部的土地利用现状开展细化调查。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成果,查清城镇村庄内部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特殊用地等土地利用状况。

  五、专项用地调查 

  (一)耕地细化调查。标注相应属性,包括河道耕地、湖区耕地、林区耕地、沙荒耕地等。(二)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按实地现状进行调查。(三)健全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形成全市耕地分等定级专项数据库。(四)对全市园地开展细化调查,重点对槟榔、椰子等热带经济作物进行细化调查,并标注种植属性。(五)自然资源调查。结合三调,查清全市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分布、土地利用及权属情况。(六)开展农垦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地类统计分析。

  六、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以区级土地调查汇交数据库为基础,开展市级土地调查数据的集成整合,建立市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构建数据库管理系统及数据分析共享服务平台,为区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备份、更新、维护、应用和上报等日常工作提供系统支持。

  七、检查与核查

  为了保证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按照三调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建立调查成果的区级自检、市级检查、省级与国家级核查四级检查制度。

  八、统一时点更新

  三调数据统一时点为2019年12月31日。

  九、成果汇总

  成果汇总包括土地调查成果汇总和专项调查成果汇总。汇总内容主要包括数据汇总、图件编制、文字报告编写和成果分析等。成果汇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初始调查成果汇总,第二阶段为统一时点调查成果汇总。

  十、主要成果

  通过三调,将全面获取覆盖全市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形成一整套土地调查成果资料,包括影像、图形、权属、文字报告等成果。

  十一、三调成果与第二次土地调查的衔接

  全面对照第二次土地调查、历年土地变更调查和三调的工作、技术要求,对历史调查成果进行分析和完善,并与三调衔接。

  十二、组织实施

  (一)实施计划。全市三调工作共分五个片区组织开展实施。分别为江东新区 298平方公里、美兰区(扣除江东新区面积)264.59平方公里、秀英区494.68平方公里、龙华区303.20平方公里、琼山区928.62平方公里,实施总面积为2289.09平方公里。

  (二)时间安排

  我市三调工作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2018年7月前,组织完成市级、区级三调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工作;组织完成三调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完成专业技术队伍招标; 2.2018年8月前,组织完成江东新区的土地调查和自然资源调查工作,并形成初步调查成果; 3.2018年12月前,组织完成美兰区(不包含江东新区)、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的土地调查工作;

  4.2019年6月前,完成区级数据库建设;完成市级内外业检查工作; 5.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统一时点更新调查,将成果统一到2019年12月31日,逐级汇总土地调查成果。汇总区级数据库成果,进行分析处理,建立市级数据库平台。开展三调数据分析、成果集成、工作总结等工作; 6.2020年6月,形成统一时点更新成果。

  (三)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市、区分别成立三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采用招标方式选择专业技术队伍承担。

  2.政策保障

  三调工作完成之后,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动产登记、土地规划、土地整治、土地出让等土地管理工作,均以三调成果为依据。

  3.技术保障

  统一技术标准规范,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设备,全面提升调查的科技含量。

  4.机制保障

  引入竞争机制,建立检查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建立质量保障目标责任制,建立项目监理制度,建立保密机制。

  5.经费保障

  根据土地调查任务和计划安排,市财政部门确保经费足额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保障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

  6.共享应用

  三调进程中形成的调查成果,可随时与各部门共享并用于宏观调控和各项管理。通过成果集成,满足科学研究、社会公众等对土地调查成果资料的需求,实现调查成果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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