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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今年秋季小学初中招生方案公布

移动版    时间:2018-07-28 08:02

    海口今年秋季小学初中招生方案公布    7月24日,海口市教育局公布了《2018年秋季海口市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根据《方案》,今年秋季,海口小学继续实施户籍优先、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网上报名工作28日开始。

  今年秋季学期,海口城区学校新生入学登记将继续实行网上报名。7月28日至8月5日为新生网上报名申请学位时间,学生或学生监护人可登录海口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aikou.gov.cn),点击“小学、初中新生入学申请登记”访问系统在线填报资料。

  《方案》明确,今年海口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A

  海口城区小学、初中新生入学登记时间

  (1)7月28日—8月5日,新生上网登记各项入学信息。

  (2)8月4日—8月12日,家长提交入学登记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齐全,符合在该片区学校安排入学的,学校接收相关材料。不符合在海口市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材料退回,建议回原籍或到民办学校就学。

  (3)8月11日—8月19日,实地核查。由片区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由片区学校按规定时间公示新生名单,接受监督。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并按管理权限报招生办备案。

  (4)8月20日—8月24日,复核确认。市(区)招生办对已在片区内录取的新生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新生名单,同意建立学籍。

  (5)9月1日—2日,新生报名注册。

  B

  海口户籍就读入学条件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下同)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入学新生与父母在本市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所租住的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房(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根据所在片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C

  本市乡镇户籍城区就读入学条件

  (1)父母在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入学新生与父母在本市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该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根据划片对口学校和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在本市城区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D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1)随迁子女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随迁子女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满二年,且该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根据划片对口学校和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连续居住在祖辈名下本市自有住房满二年的,且在本市无第二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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