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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继上海邮轮母港之后的全国第二个邮轮母港!(附权威解读)

移动版    时间:2018-07-29 20:01

三亚:继上海邮轮母港之后的全国第二个邮轮母港!(附权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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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亚发布、海南日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三亚:继上海邮轮母港之后的全国第二个邮轮母港!(附权威解读)

今天(7月25日),交通运输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在海南日报头版头条刊登,方案信息量很大,干货满满。其中涉及到三亚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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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

1.加强综合交通枢纽、通道和网络建设

《方案》第一项第(一)条提到,以机场、港口为重点,着力打造海口、三亚等综合交通枢纽,加密直达全球主要客源地的国际航线,提升辐射能力和服务范围。研究琼州海峡通道,构建由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水路客滚运输等多种运输方式组成的综合交通走廊,融入国家综合运输大通道。以“海澄文”一体化经济圈、大三亚旅游经济圈为重点,打造多节点、网格状、全覆盖的铁路、城际轨道、骨架公路网络。支持海南提高智慧交通发展水平。

2.推动加快一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方案》第一项第(二)条提到,重点推进琼中至乐东、文昌至琼海、万宁至洋浦高速公路、G360文昌至临高公路和铺前大桥、海口港马村港区航道及防波堤工程、洋浦港区深水航道二期工程、海口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开展G15/75海口段高速公路、三亚新机场、儋州机场、东方/五指山机场前期工作。

3.推动三亚建设国际邮轮母港

《方案》第三项第(八)条提到,指导海南编制三亚邮轮母港总体规划,支持建设服务三亚邮轮母港的免税油料、生活物资、维修等邮轮物料供应基地与维修养护基地。支持海南发展邮轮游艇设计展示、人才培养等相关服务体系。指导海南出台优惠政策促进邮轮要素集聚,吸引邮轮产业相关企业在三亚注册。

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解读《交通运输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中提到,继上海邮轮母港之后,三亚是交通运输部明确提出的全国第二个邮轮母港。

4.支持邮轮航线开发和中资邮轮公司发展

《方案》第三项第(九)条提到,充分发挥海南区位、资源优势,支持邮轮企业以东南亚、港澳台等航线为重点,开发运营涉及三亚、海口邮轮港的邮轮航线产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中资方便旗邮轮公海游试点政策,支持三亚等邮轮港口开展试点。大力发展中资邮轮公司,鼓励中资邮轮公司在国内新建邮轮并悬挂五星红旗或香港旗,探索允许中资香港旗新建邮轮开展三亚等邮轮港口始发的沿海邮轮运输。

5.推动琼港澳游艇自由行

《方案》第三项第(十)条提到,将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政策推广至海南,建立游艇型式检验制度,简化进口游艇检验,对通过型式检验的新建游艇或经技术勘验后持有经认可的机构出具证书的进口游艇,可直接申领游艇适航证书。协调有关部门简化游艇入境手续,推动建立琼港澳游艇“定点停靠、就近联检”的口岸管理模式,游艇进出海南水域一次性办理进出口岸手续。支持海南省依据授权划定、调整琼港澳游艇活动水域。建立游艇备案管理制度,将游艇开航前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改为向游艇俱乐部通报。探索境外游艇航行水域负面清单制度。在满足相关法规和安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支持海南开展游艇租赁业务。整合游艇证书,将游艇所有权登记证书与国籍证书合并为游艇登记证书,并可直接向游艇所有人或游艇俱乐部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支持海南省对港澳居民及法人拥有自用游艇办理船舶登记,推动游艇检验证书、操作人员证书与港澳互认。

6.加快推进南海海上救援基地建设

《方案》第四项第(十一)条提到,处理好近期和远期、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加快建设三亚海上救援综合基地,构建完备的支撑保障系统,具备统筹支持保障直属交通系统海事、救捞、飞行队、航海保障等单位海上力量的能力。加强海口基地的基础设施与装备建设,充分满足琼州海峡客运、国际邮轮航线、溢油防范重点区域等的保障需求。

7.加强南海救援力量建设

《方案》第四项第(十二)条提到,对标国际海上救援力量先进水平,推动南海救援力量适度超前发展。加快建造多功能巡航救助一体化船舶,逐步形成覆盖南海海域,满足9级海况下能够出动,6级海况下能够正常执行任务。在海口、三亚建设规模适宜的溢油应急设备库和专业装备。完善海上搜救中心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标准规范,加强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

8.推进港航资源整合

《方案》第五项第(十五)条提到,指导海南推进港口布局调整和功能优化,统筹推进海南省港口资源整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港口和岸线等资源。重点支持海口、洋浦港做优做强,三亚、八所、清澜等港口做出特色。支持引入大型港口、航运企业等战略投资者,推进实施港口一体化运营管理。支持引进国内外知名航运企业和有关服务机构在海南设立区域总部和营运中心,带动航运要素集聚。

解读《交通运输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支持海南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积极探索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打造深化交通运输改革开放试验区、交通强国建设先行区。

26项措施任务

全面推动深化改革

今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新时代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为支持海南交通运输事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将海南省打造为深化交通运输改革开放试验区、交通强国建设先行区。

《实施方案》从指导海南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支持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健全南海海上救援保障机制体制、推动海南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等方面提出了26项具体的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

顶层设计

指导编制综合交通运输

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

经过30年的努力,海南已初步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较好地支撑了海南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但与中央赋予海南的战略定位要求相比,与支撑海南实现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发展目标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必须抓住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大机遇,加快补齐短板,强化优势,打造交通强国先行区。

《实施方案》提出支持海南交通发展的第一项任务,就是指导海南高标准、高定位、高起点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对列入规划的建设项目予以优先安排、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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