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海南琼海!

省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移动版    时间:2018-08-04 12:22

  本报海口8月3日讯 (记者尤梦瑜 通讯员李明秀)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保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高压态势,海南省纪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这5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畜牧兽医与渔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石永成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吃请、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2015年5月至2018年4月,石永成在组织实施扶贫项目过程中,先后两次接受项目承包老板的宴请;利用职务便利,在黑山羊养殖、基础设施工程等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5.3万元。此外,石永成在组织实施黑山羊养殖项目过程中失职失责,对出现的疫情风险预估不足,没有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导致262只种羊全部发病死亡。2018年5月,石永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圣豪等人侵占扶贫工作经费问题。2016年,陈圣豪和乐东县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高攀在兼任尖峰镇扶贫推进工作组组长和成员期间,合伙虚开住宿发票从扶贫工作经费中违规报销3000元。其中,陈圣豪分得1600元,高攀分得1400元。2018年4月,陈圣豪、高攀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追缴。

  三、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亚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卓法辉等人私分扶贫物资、篡改扶贫物资领取登记表等问题。2017年7月,卓法辉在组织发放扶贫种苗益智苗过程中,擅自决定以300株至600株不等的标准分给村“两委”干部及经济社社长,其本人以他人名义冒领益智苗400株;卓法春作为该村分管扶贫工作的村委会副主任,没有制止上述行为。此外,为使贫困户领取益智苗登记数量与发放总数一致,卓法春还私自篡改12户贫困户领取益智苗登记数量,造成登记数量与实发数量不符的问题。2018年4月,卓法辉、卓法春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私分的扶贫物资已折合人民币全部追缴。

  四、临高县和舍镇茶胡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兼妇女主任王琼慧隐瞒实情骗取国家扶贫补贴资金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间,王琼慧明知其丈夫通过隐瞒收入情况、以家庭为单位骗取贫困帮扶,却不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告实情,且在多次贫困户动态调整中均未主动要求将其一家剔除出贫困户,违规领取扶贫补贴资金累计7.688万元。2018年6月,王琼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贫困户资格已被剔除,违纪款已部分追缴。

  五、澄迈县文儒镇加月村党支部委员廖殿忠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骗取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问题。2014年,廖殿忠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申请危房改造,骗取危房改造补贴资金2.3万元用于个人开销。2018年4月,廖殿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追缴。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案例中,有的党员干部纪法观念丧失,或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项目老板吃请,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向扶贫资金财物“伸黑手”“动奶酪”,侵占经费、私分物资。有的宗旨意识淡薄,与贫困群众争利,不惜以各种手段骗取扶贫款物,严重侵害了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最终受到纪律的严肃追究。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深入反思警醒,强化宗旨意识,严守纪律底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对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找准我省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症结,坚决整改落实,按照省委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精准落实好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查处贪污侵占、行贿受贿、截留挪用、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vvvcd.com/view-7371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