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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监察法》宣讲进乡村

移动版    时间:2018-08-07 04:24

  为巩固上一阶段《监察法》宣讲工作成果,让更多的基层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监察法》,近日,琼海市纪委市监委组织各镇纪委、监察室深入各村开展《监察法》专题宣讲活动,要求各村两委干部、各村民小组长、村出纳及会计参加宣讲活动。

《监察法》的重大意义之一就是通过制度设计,补上过去监督存在的短板,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其中,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被明确纳入监察范围。

近年来,“小官大贪”的案例中不乏一些村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贪污腐败的问题,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造成党和政府公信力下降。因此,市纪委市监委在本轮学习中明确要求,各镇纪委书记必须亲自深入各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监察法》制定的重要意义、监察机关的产生和职责权限、监察对象的范围等重点内容进行讲解,结合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学习人员牢记法纪红线不可逾越、法纪底线不可触碰,固牢法治思想的防线。

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对《监察法》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牢记自身职责和使命,在制度的规范下工作和学习,踏踏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当好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代言人。(琼海市纪委市监委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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