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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全市主城区范围内 开展农贸市场明码标价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移动版    时间:2018-08-13 00:04

    为贯彻落实《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贸市场明码标价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18〕120号)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管理秩序,决定对全市主城区范围内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不明码标价或标价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现通告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不明码标价的;

  (二)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四)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二、检查方式

  (一)市发改委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自查。

  三、举报方式

  市民对农贸市场不明码标价或标价不规范等行为,可拨打电话12358或12345 进行举报投诉,或将信息及相关材料发送电子邮箱:wjzhk8839@126.com

  四、整治要求

  对农贸市场各类经营者不标价、乱标价、虚假标价、模糊标价等违反明码标价行为,以及利用标价误导欺骗消费者等价格欺诈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从严查处;必要时,予以公开曝光。

  特此通告。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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