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公告(5号)
琼海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公告,按照招聘工作程序,将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招考名额与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按以下办法计算:招考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未达到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具体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复审时间:8月28日—8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45—5:30),逾期自误。
复审地点:琼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复审内容:根据《琼海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中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对照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复审所需材料:
(一)所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按照招聘职位要求提交),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二)所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学历查询结果。
(三)卫计委部门(市或县或区卫计委)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期间已提供复印件的,资格复审阶段只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
(四)如是在职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编在岗的医务人员、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等报考人员须提供卫生、教育主管部门(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如是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如是我省“四项目”(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人员,须相关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需出具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大学生村官”人员需出具当地组织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人员需出具当地团市(县)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人员需出具当地教育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有关要求
(一)考生要按要求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进行复审,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的书面委托书。
(二)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提交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签名并按手印)。
(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本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附:
琼海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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