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海南琼海!

琼海市石壁镇政府办公司 虚开发票价税10亿--南海网

移动版    时间:2015-02-11 10:32

  南海网8月2日消息:琼海市石壁镇政府成立一家公司,打着“为扩大招商引资、搞活经济和增加财政收入……”的幌子,大肆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金额高达10亿多元。石壁镇政府甚至发动该镇在外经营橡胶生意的9名个体经商者帮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该公司的3名相关负责人及9名帮忙作假的个体经商者,正在法院受审。

  虚开两项发票 涉案金额10亿10嫌犯受审

  由琼海市石壁镇政府成立的琼海金泉工贸有限公司,在无实际货物购销的情况下,共虚开16219份农副产品收购发票,金额约4.8亿元;另外还替符学兰等9名个体橡胶经营者的客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910份,金额约5.29亿元。两项虚开发票的涉案价税金额加起来超过10亿元。

  案发后,金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理、出纳员王清友、会计和开票员陈云、王川雄被检察院依法批捕。而帮金泉公司作假的符学兰、王清金、王维彬、邓正华、陈其江、赵之雄和蔡义亲等7名个体橡胶经营者,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也被逮捕。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王成光、蔡兴健另案处理。

  昨日上午,受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的起诉,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在琼海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据介绍,由于本案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海南中院的法官赴琼海对此案已审了3天(时间为7月19日、20日和21日)仍未结束。昨日已是法院第4天开庭审理此案。从庭审的情况来看,法院至少还需要两天才能审理完此案。

  1999年3月开始 镇政府成立公司虚开发票

  经检察机关依法审理查明:1999年3月15日,琼海市石壁镇政府决定成立琼海金泉工贸有限公司,并聘请王清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理,同时委托王清友办理公司相关手续。同年3月25日,琼海工商局批准该公司成立,并核发法人营业执照。4月9日,琼海市国税局核发税务登记证,确定为一般纳税人,金泉公司申请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农产品收购发票。王清友先后聘请王川雄、陈云为公司的会计,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工作。

  金泉公司本身没有收购、销售货物,但在1999年9月至2004年10月期间,该公司在没有真实收购橡胶产品的情况下,大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每吨橡胶收取130-150元不等的费用。

  为了使金泉公司在税务部门平衡进项税款,王清友将其制作的石壁地区“农户花名册”交给会计和开票员王川雄、陈云,让他们从花名册中摘抄当地农户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以及编造出来的名字,共7094人,以这些人的名字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16219份,金额约4.8亿元,在琼海市国税局申请抵扣进项税额5900多万元。

  帮政府作假 9个体经商户参与虚开发票

  金泉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农副产品、橡胶等收购并加工。1999年5月4日,石壁镇委镇政府召开了关于加强农产品增值税管理专门会议。明确规定公司设立购销点,经镇政府批准,公司发购销人员证书,依法经营汇款入户、购货付款取得农产品完税证,农产品收购发票方可抵扣进项税款。

  金泉公司成立后,石壁镇委镇政府为增加财政收入、扩大招商引资和搞活经济,由镇政府牵头,组织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多次到海口找符学兰、王清金、王维彬、邓正华、陈其江、赵之雄、蔡义亲和王光成(另案处理)、蔡兴健(另案处理)等9名在外的个体经商者,动员他们回琼海市交税,由金泉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其客户。金泉公司还与符学兰等9人签订了经营协议书,明确其9人为公司下设机构人员。公司规定,所有购销人员的资金往来必须先入分设账户再转入公司的基本账户,公司财务人员负责填开各种发票及纳税。

  从1999年5月起,9名个体橡胶经营者,通过金泉公司帮助石壁镇政府作假,并通过金泉公司为其客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 [2] 下一页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vvvcd.com/view-747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