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通过《新海港客运枢纽项目有关事项》等议题
移动版 时间:2018-09-14 00:13
本报9月10日讯 今天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丁晖主持召开十六届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新海港客运综合枢纽站、综合交通枢纽(GTC)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有关事项》《海口市国际湿地城市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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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省委、省政府和市委高度重视新海港客运综合枢纽项目建设,该项目是琼州海峡经济带建设和“双港驱动”战略的标志性工程,建成后将有力推动琼州海峡一体化进程,成为展示海口形象的重要窗口,也将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交通保障。市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靠前指挥,切实为项目推进解决实际困难,提供全方位服务,确保项目能够如期开工。港航控股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科学统筹、精细管理,保工期保质量保安全,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早日投入使用。
会议指出,创建国际湿地城市是海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提升海口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行动。各区、各相关部门要把湿地保护作为巩固提升海口生态优势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与国家湿地保护与修复技术中心合作这一契机,积极寻求专业服务与技术支撑,切实推动海口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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