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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网民疑小区燃气费过高官方:按规定标准执行

移动版    时间:2018-09-17 16:18

海南网民疑小区燃气费过高官方:按规定标准执行

 
罗保铭同志简历 | 给海南省委书记留言  

海南网民疑小区燃气费过高官方:按规定标准执行

 
刘赐贵同志简历 | 给海南省省长留言  

人民网北京1月3日电 近日,一名海南网民在《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留言,质疑琼海市某小区燃气费过高。针对网民反映的情况,海南省琼海市物价局在回应中说,琼海市管道燃气于2006年正式投产运营,按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琼海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等有关问题的批复》(琼价价管( 2012)310号)规定标准执行。

回复介绍,目前海南省物价局根据海南的实际情况,尚未取消入网费、入户安装费,琼海市仍继续按照310文件标准执行。经查实,亚洲湾马六甲小区燃气安装开通由小区物业公司统一向燃气公司申请排班安装,6月份交房时该网民未将住宅钥匙交给物业公司保管,导致9月份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时没有钥匙开门进去帮网民安装开通燃气,直至11月份中旬才重新申请安装,现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已帮该网民开通了燃气。(实习生 李一诺)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我是一名退休教师,在琼海博鳌亚洲湾马六甲小区买了一套房。港华燃气公司的燃气价格是多年以前制定的,这两年全球油气价格下降一半,但是海南燃气价格每方仍是3.8元,是全国大城市中最贵的。这个香港公司服务态度很差,我6月接房,燃气开户费3200元,其它材料费交齐,还必须提前预交100方燃气费。尽管如此,这个公司借口业务繁忙,至今没有开通燃气,我到小区十余天,生活十分不便,其它一些业主也遇到过这些困难。希望你关注,为民解忧。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我市管道燃气于2006年正式投产运营,按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琼海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等有关问题的批复》(琼价价管( 2012)310号)规定标准执行。1、居民用气价格为3. 80元/立方米;2、非居民用气价格为5.80元/立方米;3、入网费:居民用户1200元/户;工商业用户按其设计日用量600/立方米;机关及公益事业单位按期设计日用量450/立方米。4、入户安装费:由施工单位按照用户不同要求及施工现场情况,按海南省有关建设施工当期定额标准规定编制工程预算,经双方书面协议执行。目前省物价局根据海南的实际情况,尚未取消入网费、入户安装费,我市仍继续按照310文件标准执行。经查实,亚洲湾马六甲小区燃气安装开通由小区物业公司统一向燃气公司申请排班安装,6月份交房时您未将住宅钥匙交给物业公司保管,导致9月份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时没有钥匙开门进去帮您安装开通燃气,直至您11月份中旬过来才重新申请安装,现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已帮您开通了燃气。我局已电话将情况答复您,如有问题可向我单位反映。

【网民留言】

您好!其它地区乡村己完善,为何我村至令未解决?我村靠近县城,其道路至今未铺水泥路,而其它偏远村庄的道路和路灯都已解决。望给予关注,帮助解决,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反映的问题,我镇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经查,牙叉镇兴业村现有78户约400人,其中贫困户8户30人。该村环村路大约1.2公里长,路面为土路且坑洼不平。镇信访办经过咨询县地方道路管理站等相关职能部门,路面3米宽、路长1.2公里的环村路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约50万元。由于该项目总投资较大,镇信访办将该项目具体情况报镇政府,建议将该村环村路水泥路面硬化问题列入镇“一事一议”来解决。镇委、镇政府经讨论研究后,同意将该村环村路列入2017年“一事一议”项目。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您好!一九六几年江北第一次拆迁到我家附近,但是拆迁不到我家,当时政府就对我说:如果你愿意把房子拆了政府就给我安排房地。我们双方就达成了协议,最后也得到了政府给的房地,过了十年左右,由于房子不够住,我们又回到了原来的地方重新盖起了房子。到一九九几年的时候政府拆迁到了我的房子,可是只给了我造价钱不给我安排房地,理由是在一九六几年的时候已经给我安排过房地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经查,您反映的问题,经与有关部门和当年经办的同志了解和沟通,认为您的诉求当时已依法处理完毕,如不服可通过诉讼的形式来解决,具体问题可直接与县拆迁安置办公室联系。

【网民留言】

省长,您好!我是琼海南俸农场的职工子女,现在生育了一个子女,但是农场计生部门不给入户证明签名盖章,导致派出所不办理入户。现在小孩快一岁了,请省长告诉我,我这事要找哪个部门处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农场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经查,您当时到农场计生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提供资料不全,因此无法办理。请您提供以下资料: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新生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本、新生儿出生证明。请您提供相关证明到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此复。


(责编:李一诺(实习生)、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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