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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推进殡葬改革 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移动版    时间:2018-09-17 20:06

  我省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制定发展十年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广推惠民生态殡葬 力扬文明祭扫清风

  

海南推进殡葬改革 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东方市马岭生态公墓。王剑 摄

  

海南推进殡葬改革 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鲜花祭扫成为一种风尚。 武昊 摄

  “十二五”期间,全省殡葬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群众丧葬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文明祭扫风气正逐步形成,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文明节俭办丧事已逐步成为社会共识。

  为加快推进全省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省实际,2016年,我省出台了殡葬事业2016-2025年十年发展规划。我省将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以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实现绿色崛起为动力,理顺殡葬管理体制,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殡葬服务体系,健全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加强殡葬行业监管,树立殡葬改革新风,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普惠型的殡葬服务体系。

  海南省殡葬事业 2016-2025年发展 规划重点项目建设

  计划实施殡葬重点建设项目7个,计划总投资额194250万元。具体如下:

  (一)市县(区)级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1个)

  市县(区)级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02400万元,按照40万人口以下的市县建1个县(区)级公益性公墓,40万人口以上市县建2个县(区)级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标准,在现有15个市县级公益性公墓的基础上,全省新建市县(区)级公益性公墓18个,改扩建1个。

  (二)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5个)

  1.海口市殡仪馆搬迁项目 计划投资26200万元,建设用地面积200亩,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殡仪馆、业务用房、骨灰纪念堂、停车场等。

  2.三亚殡仪馆搬迁重建项目 计划总投资37484万元,建设用地面积150亩,总建筑面积3.8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殡仪馆、业务用房、骨灰纪念堂、停车场等。

  3.儋州(西部)殡仪中心项目 计划总投资11336万元,总用地面积200亩,总建筑面积12626平方米,主要建设殡仪馆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4.万宁(东部)殡仪中心项目 计划总投资9805万元,总占地面积84.88亩,建设吊唁堂、验尸室、冷藏室、火化间等配套设施。

  5.琼中(中部)殡仪中心建设项目 计划总投资6200万元,总用地面积80亩,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殡仪馆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三)殡葬管理用车购置项目(1个)

  殡葬管理用车购置项目。计划投资825万元,按照每10-15万人1台殡仪用车标准,为各市县统一配备殡葬用车。

  (原辑)

  全省殡葬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十二五”期间,全省殡葬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群众丧葬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文明祭扫风气正逐步形成,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文明节俭办丧事已逐步成为社会共识。

  ——殡葬改革力度加大,制度建设步伐加快。各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力推进殡葬改革,省政府先后在海口、东方、万宁等市县开展了试点工作,并通过组织召开现场会,学习推广试点地区的先进经验。省委、省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对《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省民政厅先后出台《海南省治理“乱埋乱葬”工作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惠民殡葬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殡葬管理制度建设逐步完善。

  ——“三沿七区”乱埋乱葬综合整治成效显著。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结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集中整治“三沿七区”范围内的各类散墓42万余座,乱埋乱葬现象得到有效治理,部分地区基本实现“无坟化”,“三沿七区”的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土地资源得到有效节约和科学利用,为海南国际旅游岛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了有力保障。

  ——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全省现有殡仪馆2家,经营性公墓9家,公益性公墓85家,农村集中安葬点214处。西部(儋州)殡仪中心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东部(万宁)殡仪中心项目及海口殡仪馆、三亚殡仪馆搬迁项目有序推进。各市县县级、乡镇、村委会三级殡葬安放点初步建立。

  ——殡葬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除三沙市外,全省各市县均成立了专门的殡葬管理机构。建立了以重点救助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为基础,其他多种形式殡葬救助为补充,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殡葬救助制度。

  制定殡葬事业发展十年规划

  为加快推进全省殡葬事业科学发展,按照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精神,结合我省实际,2016年,我省出台了海南省殡葬事业2016-2025年十年发展规划。

  据了解,该规划将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以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实现绿色崛起为动力,理顺殡葬管理体制,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殡葬服务体系,健全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加强殡葬行业监管,树立殡葬改革新风,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普惠型的殡葬服务体系。

  该规划的总体目标主要如下:1.新死亡人口基本实现入园安葬,对需要搬迁的旧坟基本完成搬迁;2.提高现有火化区的遗体火化率,力争2025年遗体火化率达到45%以上,基本达到全国现有平均水平;3.适时扩大火葬区。从2018年开始逐步扩大火化区;4.完善殡葬工作公墓体系建设、殡葬管理制度建设、殡葬管理机构建设、殡葬服务体系建设;5.完成海口殡仪馆、三亚殡仪馆、儋州(西部)殡仪服务中心、万宁(东部)殡仪服务中心、琼中(中部)殡仪服务中心等五个殡仪服务机构建设。

  十年规划中的近期目标则是,2020年前,完成海口殡仪馆、三亚殡仪馆、儋州(西部)殡仪服务中心、万宁(东部)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东南西北各有一座殡仪服务机构,确保火葬服务覆盖全省的火化区。在沿海地区、经济较发达、城镇化水平较高、人口密度较大的市县(主要是儋州、东方、文昌、琼海、万宁、陵水、澄迈、临高、乐东等)有步骤有区别地推进遗体火化。各市县完成县级公墓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公墓建设按照规划目标完成率达80%以上,确保新死亡人口95%以上入园安葬,杜绝乱埋乱葬。完善殡葬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殡葬管理机构和殡葬服务体系。

  逐步推行火葬和改革土葬

  2010年以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结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生态节地殡葬,乱埋乱葬现象得到初步治理,文明殡葬观念逐步树立,生态环境得到维护。但由于受传统落后殡葬观念的影响,全省依然存在火化区火化率低,土葬区乱埋乱葬屡禁不止,薄养厚葬、封建迷信等问题。因此,逐步推行火葬和改革土葬将是我省殡葬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

  据了解,我省将根据人口密度、交通状况和设施配置情况,科学确定火葬区域和范围,适时将海口市、三亚市的火葬区范围由主城区逐步扩大到其他行政辖区,在儋州、万宁、琼海等市县逐步推行火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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