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环卫落小落细 “三个全覆盖”提升环境质量
移动版 时间:2018-09-29 20:00
为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环卫局日前根据《海口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统一部署,精心制定了切合环卫工作实际的《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使环卫系统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更具有操作性、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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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提升城市道路净化水平,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对机扫率、车容整治、监督考核办法等做了详细规定,要求一级保洁道路每天冲洗两遍洒水两遍、人行道每周冲洗一遍、护栏每两天冲洗一遍;二级保洁道路每天冲洗两遍洒水一遍、人行道每周冲洗一遍、护栏每周冲洗一遍。作业时间要避开早、中、晚三个交通高峰时段,机扫作业车速控制在5km/h之内,道路冲洗和洒水作业车速控制在20km/h~25km/h 之内,杜绝“干扫”,做到喷雾清扫不扬尘,不漏扫。
针对季节变换,天气干燥易产生扬尘的特点,市环卫局要求各区环卫局、各环卫企业建立道路污染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环卫+城管+媒体”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对建筑工地出入口泥土撒漏造成的污染路面行为实施严管重罚,同时利用配置铁制扫把的机扫车加强对建筑工地周边及进出机场、港口、火车站等周边路面进行高压冲水洗刷,确保路面见本色,道路标志线清晰,交通护栏清洁。
对于作业情况质量,市环卫局委托第三方考核机构对各区道路洒水、冲洗、护栏清洁、机械化清扫的频次、轨迹、用水量,以及垃圾转运站、焚烧厂、填埋场进出厂(站)车辆车容车貌进行专项检查考核,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频次进行考评打分并建立台账,确保达到管理全覆盖的要求。
为确保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能够有效衔接,市环卫局专门成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环卫局主要领导任组长,要求各区环卫局及环卫PPP企业领导高度重视,各司其职,确保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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