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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呼吁市民自查自报古树名木资源

移动版    时间:2018-10-08 20:00

    本报10月7日讯  记者近日从市园林局获悉,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意见》和《海南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第二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口于2018年9月20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主城区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活动,为提高古树名木普查工作成效,现呼吁全市参与,自查自报古树名木资源。

  据了解,此次普查范围为海口市主城区(绕城高速以北地区,含灵山镇辖区)的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以及50年以上的大树资源。古树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观赏与科学价值或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古树后续资源则指树龄在80年以上,100年以下(不含)的树木。

  为提高古树名木普查工作成效,市园林局联合市住建局开展普查工作,以驻市单位、小区为单位,由各物业服务企业自行组织,开展自查自报,即将所辖单位庭院、小区绿化的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和50年以上的大树资源进行核对、统计,填写古树名木资源普查调查表,于10月31日前报送市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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