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环岛东线高速(泮水段)至潭门(X342)工程进行建设的建议
题 目:
关于对环岛东线高速(泮水段)至潭门(X342)工程进行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1、现状:环岛东线高速公路至潭门,目前没有一条快捷道路,须从环岛高速公路琼海互通出高速公路,经嘉积城区,转省道S213(嘉博线),再转县道X342(上潭线)才能到达潭门镇,且该线路的道路等级低,里程长(约25公里)。
2、建议:通过对未来交通量的预测和道路通行能力分析,且本道路具有旅游经济、生态景观等特点,建议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采用双向四车道(可预留远期双向六车道标准,时机成熟后再扩建),同时考虑道路两旁景观绿化走廊。途径泮水墟、塔洋镇等。
3、社会效应:本项目建成后,将使潭门经济区域与海南省其他地区的交通便捷,为潭门经济区域、省重点港区提供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为琼海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助力,将带动地产业、服务业等,有效引导区域开发,极大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4-04-2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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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22108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朱云彦等5名代表:
交通厅
2014年7月17日
(C类)
你们在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环岛东线高速(泮水段)至潭门(X342)工程进行建设”的建议(第522108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厅正在加快推进文昌至琼海高速公路和琼海港下至潭门旅游公路项目,这两个项目的建设将极大地改善琼海市潭门镇的交通条件,促进该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鉴于你们提出的环岛东线高速至潭门镇公路建设项目,在路线走廊、道路使用功能等方面与上述两个项目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叠,难以充分发挥路网功能作用;且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决定》(琼府〔2006〕69号)有关“各市县未经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未纳入全省公路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原则上由市县自筹资金建设”的精神,该项目应由琼海市建设,建议你们督促琼海市政府进一步对环岛东线高速至潭门公路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合理性进行研究论证。
以上是我厅对该建议的答复,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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