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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吕勇:用机构改革红利推动商务事业跨越式发展

移动版    时间:2018-10-14 16:01

  ■ 本报记者 罗霞

  实习生 王淼 通讯员 范利锋

  “我们要坚决拥护和支持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学习领会《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等政策文件,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各项机构改革工作任务,用机构改革红利推动商务事业跨越式发展。”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吕勇近日在接受海南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职能优化了,责任更重了

  “此次省商务厅机构改革的最大特点体现在‘优化’两字上。”吕勇指出。

  根据《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有关安排,省委、省政府将原省海防与口岸办公室的口岸管理职责划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加挂省口岸办公室牌子;省商务厅增加探索内外贸易更加灵活的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组织实施贸易便利化改革措施,协调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等职责。同时,按照理顺权责关系、实现全口径管理的原则,省商务厅原有的反垄断、“双打”、典当、融资租赁等小部分职能划出。

  按照省委要求,省商务厅成立了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人事工作组、国有资产工作组、经费工作组、纪律工作组,统筹协调抓好干部职工转隶、人事档案转移、组织关系交接、经费资产移交和老干部服务保障等工作。

  吕勇表示,此次机构改革,省委总体上优化了省商务厅的职能任务,这标志着我省全面对外开放又迈出了重要一步,也意味着商务干部的责任更大了、任务更重了。特别是口岸管理职能划入省商务厅后,进一步理顺了国际贸易管理权责关系,更便于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相关政策,有利于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等工作。全省商务干部要充分认清此次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强化责任担当,练就过硬本领,干好本职工作,在省委部署的“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践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中显身手、展才华、出实绩。

  职能优化了,效能必须提升

  吕勇表示,在贯彻落实中央12号文件的责任分工中,省商务厅牵头事项涉及14项任务,这为新时代我省商务工作指明了方向。

  这14项任务包括“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加快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结合海南特点,建设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维修领域对外开放”“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积极吸引外商投资以及先进技术、管理经验,支持外商全面参与自由贸易港建设”“探索在内外贸方面更加灵活的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高标准布局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消费商圈”“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鼓励建设‘智能店铺’‘智慧商圈’”“支持完善跨境消费服务功能”“支持海南积极引进国际优质资本和智力资源,采用国际先进理念进行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支持海南举办国际商品博览会”“鼓励境外机构落户海南”“支持海南推进总部基地建设,鼓励跨国企业、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在海南设立国际总部和区域总部”。

  “我们既要不折不扣地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确保实现无缝对接、流畅运转,更要转变行政职能、提升执行力,全力推动高效融合、效能提升。”吕勇说,省商务厅将对标国内外一流标准,以推动机构职能优化、高效协同为着力点,聚焦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目标任务,不断提升商务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高效性,确保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12号文件中部署的相关举措“落地生根”。

  (本报海口10月13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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