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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验公告

移动版    时间:2018-10-23 16:04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申报定期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海南省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青年路8号(原100号)

  机电类设备报检:0898-36688311

  承压类设备报检:0898-36688295

  琼海工作站地址:琼海市兴海中路琼海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

  联系电话:62926020

  洋浦工作站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新浦大厦 701室

  联系电话:28823700

  东方工作站地址:东方市永安东路东方质量技术监督局206室

  联系电话:25569017

  陵水工作站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南干道陵水质量技术监督局四楼(地税局后面)

  联系电话:83338299

  海南省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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