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用问责“利器”督战环保 今年以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32人5家单位
■ 本报记者 丁平 通讯员 班晓龙 韩贝
今年以来,琼海市处置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36件,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32人5家单位,直接推动解决多个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琼海市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对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下大力气打牢生态基础,让绿水青山成为造福琼海人民的金山银山。
发检察建议
督促生态环保整治
近日,琼海市中原镇排沟村村民发现,空气中的恶臭味没有了,空气也变清新了。“目前,两个生猪养殖场均已停产。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养殖场的监督管理,防止反弹……”这份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给琼海市检察院的复函,成为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助力琼海生态保护的一个缩影。
今年4月,琼海市检察院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发现,排沟村村民徐某经营的规模化养猪场,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估。该养殖场生猪产生的粪便等排泄物流入蓄粪池后,再经过排水管直接排放到附近农田,造成排沟、排岭、上园、下园等7个村民小组的农田污染。此外,养猪场露天放置的排泄物产生了大量恶臭气体,严重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
此外,中原镇乐群村余某经营的生猪养殖场,同样存在生猪产生的粪便等排泄物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流入附近农田问题,而且露天放置的排泄物产生大量恶臭气体,养殖场所臭气重、苍蝇多、卫生状况极差,严重影响了周边多个村民小组群众的生产生活。
5月3日,琼海市检察院向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徐某及余某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治在生猪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恶臭气体等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以保护周边生态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立即召开专门会议并派员到实地进行调查监管,要求养殖户一方面积极清理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液,另一方面严格控制存栏量,逐步减少养殖数量,及时出栏现存栏肉猪,并做好沼气池的管理、密封工作,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目前,两个生猪养殖场均已停产。
琼海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琼海市检察院紧紧围绕省委、省检察院和琼海市委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把公益诉讼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切实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扎实推进“增绿护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充分运用公益诉讼、督促起诉等手段,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琼海的绿色生态资源。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琼海市检察院共摸排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线索14件,对9起案件启动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10份,相关职能部门采纳并回复10份。
严肃问责
落实整改责任
今年5月至7月,琼海市委成立4个巡察组对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98件信访交办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巡察。通过党政同督,一步步找到琼海生态环境问题的“病根”。
截至7月10日,巡察组已查核111件,发现整改不到位37件、整改后反弹3件,占核查总数的37%。其中,琼海市生态环保局作为责任单位负责整改的4件信访交办案件存在不同程度的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等问题。
7月24日,琼海市纪委向全市通报:琼海市生态环保局作为整体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具体负责相关信访交办件整改的责任单位,同时也是琼海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由于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意识不强,履职尽责不到位、监督管理不严格,导致部分责任单位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度缓慢。另外其牵头落实整改的相关信访交办件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琼海市生态环保局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琼海市生态环保局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对各类生态环保问题处置工作不到位,琼海市一贯的态度是,失职必究、执纪必严。”琼海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王华涛表示,以强有力的追责问责倒逼生态文明建设和整改责任落实,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失职渎职、违纪违法行为,该问责的问责,该查处的查处,该移交的移交。
据了解,琼海市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直查快办督办督察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建立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直查快办制度,明确要求涉及生态环保领域的问题线索5日内必须启动初核,同时承办室组要优先办理,集中力量快查快结。
(本报嘉积9月2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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