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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潭门渔协:渔家信赖的“减压阀”

移动版    时间:2015-02-22 02:12

    夏日的潭门港湾,海港大堤蜿蜒逶迤,休渔期大大小小的渔船整齐停靠在港湾内。渔民们休渔不休工,修船的、补网的,忙得不亦乐乎。劳作之余,渔民都喜欢往潭门镇渔民协会里凑,读读书、看看报,不大的协会活动室,俨然已成渔民温馨的“家”。

    现有2600多名会员的潭门镇渔民协会,成立于1996年。15年来,协会不但带领渔民发展生产,还切实为渔民排忧解难,成为潭门渔业管理、解决纠纷的重要力量,更充分发挥了作为渔民与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海南建省之初就确立了“小政府大社会”的体制理念。政府“小”了,那社会又如何“大”起来呢?

    让我们走进潭门镇渔民协会,看看这个“社会组织”是如何“大”起来的,也看看它在创新社会管理方面进行了怎样的实践。

当好社会“减压阀”

    潭门镇渔民协会会长麦邦奋介绍说,1990年代中期,潭门镇作为全国重点渔业乡镇,当时拥有150多艘远赴东、南、中、西沙群岛作业的渔船,急需成立一个民间组织协调联络这样一支庞大的船队和渔民群体,潭门镇渔民协会便应潮流而生。

    “协助政府协调解决渔业管理中的各种事务,当好政府的助手,是渔民协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潭门镇渔民协会干事黄良泉说。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进步,渔民的诉求也日益多元化,然而政府又不可能包揽所有社会管理事务,于是渔民协会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力度。

    “渔民自我管理,不可能做到与政府意愿完全重合,在发生分歧时,一方面政府不能大包大揽,另一方面渔民也不能建立独立王国,要实现问题的解决,就需要有一个‘缓冲带’。”潭门镇镇委委员戴于岛表示,渔民协会在实现政府管理与群众自治有效衔接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今年2月底,琼琼海09089号渔船船员吴某,在西沙海域作业时,因清理螺旋桨被绞物时潜水时间过长,引起脑部疼痛,经抢救无效死亡。吴某经认定为工伤,在渔民协会主持下,船员吴某的家属与船东签订协议书,船东按协议内容赔偿给吴某家属一定数额的抚恤金。

    “以往遇到类似事故,船员家属与船东之间因为各自利益常闹纠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很难达成共识。渔民协会有熟悉渔业领域的专业人员管理,可以帮助政府协调解决渔船船主和船员间的矛盾,维护投资者和渔民的合法利益。”琼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李文池告诉记者,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处理好百姓纠纷,把矛盾消除在萌芽中,渔民协会当好社会“减压阀”,在具体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前几年,潭门镇的一些渔船曾出现船员自毁协约,中途“跳槽”的事件,导致渔船股东利益受损。为了稳定船员劳动秩序,维护船东投资利益,渔民协会制定了《渔船船主与雇员劳动合同》,规范了渔船劳动市场秩序和船员行为。

    “不参与、不沟通就难以形成共识。各方的利益诉求不同,但只要有合理的表达和决策机制,有公正的议程,在决策中一般是可以形成共识的。”潭门镇党委书记苏才渊说。

海南潭门渔协:渔家信赖的“减压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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