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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移动版    时间:2018-10-31 00:04

   本报10月29日讯 今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立文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中里、揭晓强、叶霞、郑国建、盛林,秘书长王小峰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鞠磊、龙卫东,市监察委副主任林耀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武雪丽,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亚军,海口海事法院副院长陈祥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海口市龙塘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该规定。该规定的通过,对进一步加强龙塘饮用水水源的保护,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治水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法规将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施行。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海口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海口市城市供水排水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三件法规的决定和关于废止《海口市海域使用管理规定》《海口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等两件法规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上述两个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任命冯鸿浩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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